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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25周年”有奖主题征文比赛

阅读:2764 次 作者:colr19 来源:一起问道 发布日期:2019-09-10 07:49:01
基本介绍:《中华海洋法学评论》(China Oceans Law Review),国际刊号:ISSN 1813-7350,ISSN 2518-6906 (Online),国内刊号:CN-35(Q)试第2018004号,前身为创刊于2005年的《中国海洋法学评论》,自2019年起由半年刊改为季刊。 本刊由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海南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香港理工大学董浩云国际海事研究中心、台湾中山大学海洋事务研究所和澳门大学高级法律研究所联合主办,由《中华海洋法学评论》编辑部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是海洋法领域中英双语对照的优秀国际学术期刊。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了现代海洋秩序的基本法律框架,自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以来,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接受,成为全人类的“海洋宪章”。时值《公约》生效25周年,欢迎参赛者进行回顾与前瞻,对应兴应革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此次征文以《公约》为主题,题目自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征文对象:

  海内外各高校相关专业在读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

  2、字数要求:

  5000-10000字

  3、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7日

  4、征文要求:

  中英文均可,需为原创独著,符合学术规范,且未公开发表,文责自负。

  5、征文撰写项目及顺序:

  标题,作者姓名,作者所在院校,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脚注。

  6、提交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word文档附件至colr@xmu.edu.cn,邮件主题:UNCLOS征文+学校+作者姓名+论文题目,附件标题:姓名+论文题目,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作者信息:姓名、院校、专业、年级、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7、评选流程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编辑部将对所有来稿进行初审,并邀请三名国际海洋法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对通过初审的稿件进行匿名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8、奖励事宜

  此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一名,奖金800元;三等奖两名,奖金600元;优秀奖五名,颁发证书。

  所有获奖作者均可免费参加2020年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马可·波罗—郑和国际海洋法律与政策暑期班”。

  所有获奖论文本刊将享有第一刊登权,并共享著作权。

  9、征文格式及引征体例:

  统一页边距为左右各3.17厘米,上下各2.54厘米,中文使用宋体,英文使用Times New Roman,正文五号、单倍行距,脚注小五号,不设置任何标题等格式。

  脚注体例:

  来稿要求一律采用脚注的形式,以数字123表示。

  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

  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重复引用同一文献的,再次按以下格式标注全部信息,不使用“同上注”“前注”的格式。

  【中文】

  (1)专著:

  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49页。

  (2)译著:

  巴里·布赞(Barry Buzan)著,时富鑫译:《海底政治》,北京: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78页。

  (3)编著:

  联合国新闻部编,高之国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评介》,北京:海洋出版社1986年版,第67页。

  (4)编著中的文章:

  (日)大田笃四郎:《钓鱼岛列岛问题的省思》,载于程家瑞编:《钓鱼岛列屿之法律地位》,台北:东吴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8页。

  (5)期刊论文:

  傅崐成:《中国周边大陆架的化解方法与问题》,载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第5页。

  (6)电子文献:

  郭文路:《传统捕鱼权和专属经济区制度》,下载于http://www.riel.whu.edu.cn/lunwenshow.asp?id=709,2019年5月11日。(——此处标明的日期为最后访问日期)

  (7)报纸文章:

  《中方重申钓鱼岛原则问题立场》(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载于《人民日报》2003年12月27日第3版。

  (8)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1条第2款。

  【英文】

  (1)英文专著:

  James Summers, People and International Law, 2 nd edn, Leiden: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2014, p. 1.

  (2)非英文著作的英文译本:

  Otfried Höffe, Kant’s Cosmopolitan Theory of Law and Peace, translated by Alexandra Newt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p. 100.

  (3)英文编著:

  Connie Peck and Yoy S. Lee ed., Increas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97, pp. 109~110.

  (4)编著中的文章

  R. Wolfrum, The Legal Order for the Seas and Oceans, in M. H. Nordquist and J. Norton ed., Entry into Force of the Law of the Sea Convention,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95, p. 190.

  (5)期刊论文:

  Lee B. J, Regier H. A and Rapport D. J, Ten Ecosystem Approaches to th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the Great Lakes, Journal of Great Lakes Research, Vol. 3, 1982, pp. 505~519.

  (6)电子文献:

  Hans Ulrich Scupin, History of International Law, 1815 to World War I, Max Planck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at https://opil.ouplaw.com/view/10.1093/law:epil/9780199231690/law-9780199231690-e708?rskey=UE8I9X&result=4&prd=OPIL, para. 30, 31, 35, 36, 15 June 2018.

  (7)法条:

  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Art. 1(a).

  10、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olr@xmu.edu.cn

  官方网站:http://colr.xmu.edu.cn

  微信公众号:COLReview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422号厦门大学南安楼220室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编辑部

  2019年7月25日

标签:学术,论文,有奖征文,征文比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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