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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奋进》“5·12”汶川特大地震十周年主题影像展征稿启事

阅读:4119 次 作者: 来源:四川在线 发布日期:2018-04-17 13:48:29
基本介绍:

  今年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十周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一场场气壮山河、艰苦卓绝的特殊战斗,灾区取得了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巨大胜利,书写了从悲壮走向豪迈的恢弘篇章,再还人间一个锦绣巴蜀!

  “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推动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四川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带领全省干部群众砥砺奋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汶川地震灾区39个重灾县GDP年均增长9.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9.2%、11%,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127.1万人降至2017年底的22.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1.6%降至2.1%。奋力跨越的不只是灾区。巴蜀大地呈现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不断得到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干部群众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

  为向全国人民汇报灾后恢复重建十年来的新面貌、新发展,四川日报将以“生长·奋进”为主题,推出“5.12”汶川特大地震十周年主题影像展,即日起向全国公开征稿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日报

  承办单位:四川在线、四川日报视觉中心、川报观察

  一、活动时间:

  1、征稿阶段:4月13日-5月4日

  2、点赞投票阶段:5月6日-5月10日

  3、线上展览开始日期: 5月12日

  二、征稿内容:

  1、“5·12”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中有关基础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基础教育、基层法治、民族团结、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成就图片。

  2、记录汶川震后十年,有关“5·12”汶川地震灾区的视频、微电影、微纪录片。

  三、投稿须知:

  1、上传方式

  a. 进入川报观察客户端左上角个人主页,点击下方“邀请码”位置,输入邀请码cb0400,即可找到“生长·奋进‘5·12’汶川特大地震十周年主题影像展”页面,进入作品上传页面。

  b. 进入川报观察客户端“视觉”频道,找到下图点击进入“生长·奋进‘5·12’汶川特大地震十周年主题影像展征稿启事”页面。

  (点击此处进入征稿页面)

  ▲ 本次活动全程在川报观察手机客户端上进行,未下载客户端的用户,请在各大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报观察手机客户端。

  2、作品要求

  (1) 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1200px,总大小小于2M,作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作品在不改变原貌前提下,可适当在明暗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画幅大小等方面进行处理。但不得用数码手段进行拼贴或合成,不接受任何数码创意作品。

  作品提交时,在上传页面中,填写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图片说明,拍摄地,手机号,所属单位或机构名称”。

  (2) 上传视频作品,可以是故事,可以是灾区新貌拍摄、MV、微电影等多种表现形式。

  作品时长限制在5分钟以内,大小在20M以内。摄像器材不限具体品牌和型号,DV、单反、DC、手机都可以,鼓励用高清格式拍摄,要求影像清晰、色彩正常。视频格式不限,建议采用mp4、mpg、flv格式等。

  作品提交时,填写作者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拍摄器材,作者所属单位或机构名称。

  3、原创声明

  作品需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018年4月,上海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重建功能完整的成街区项目:都江堰市壹街区。刘陈平 摄

  四、点赞规则:

  时间:5月6日-5月10日

  点赞以地区分类,让网友进行点赞。最后参考点赞数和专家评审意见,选择图片、视频,作为最终参展影像作品。

  五、荣誉设置:

  1、展览入展作品由四川日报颁发入选证书。

  2、主办方根据点赞数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评选,选择10件作品,由四川日报授予十佳优秀作品奖。

  六、网络影像展安排:

  时间:2018年5月初开展,并将长期保留

  展览平台: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川报观察客户端

  其他:部分参展图片将作为汶川地震十周年新闻报道图片在四川日报上刊发,并注明作者及提供单位或机构

  被选用展览图片以及刊发图片将按相关规定支付稿酬。

  权责说明:

  1.投稿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投稿者),由投稿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投稿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媒体网络宣传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5.投稿者填报信息和提交投稿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投稿者充分理解本活动之内容,同意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承诺接受本活动规则约束。

  6.投稿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方所有。

  七、注意事项:

  1.投稿者注册与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承办方将通过电话和邮箱两种方式与入围作品投稿者联系,要求投稿者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2.因投稿者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证书的,责任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标签:摄影展,征稿启事,征集,约稿,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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