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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北明珠 生态康平”首届影像大赛征稿启示

阅读:1160 次 作者: 来源:康平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3-08-16 10:00:00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投稿网分享的影像大赛征稿启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康平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推介宣传康平丰富多彩的自然景观、人文风情、辽金文化和发展成果,用镜头讲好康平故事,经研究决定,特举办“辽北明珠 生态康平”——辽宁·康平首届影像大赛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康平县委宣传部、沈阳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康平县文联

  协办单位:新浪辽宁、康平县融媒体中心、康平县摄影家协会、康平县影视家协会、影像书香俱乐部

  二、比赛安排

  征集期:2023年8月16日—2024年2月29日

  初评期: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0日

  投票期: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7日

  评选期: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10日

  颁奖期:2024年4月中旬

  三、奖项设置

  大赛分为摄影类、视频类两个类别的奖项,同一作者同类投稿不重复获等级奖(即金银铜奖不兼得)。

  摄影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4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入围奖(30名):奖金各300元。

  视频类

  金奖(1名):奖金8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5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0元。

  奖金均为税前。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邀请参加“辽北明珠 生态康平”首届影像大赛颁奖仪式等活动。获奖作品将在新浪微博等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四、作品征集内容

  聚焦康平行政区域内的自然风光、生态文明、人文美食、文化旅游、城市治理、美丽乡村、发展成就等内容(含征集期内马拉松赛事、丰收节、冬捕节等各类活动)。

  五、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应符合征集内容主题,仅限与康平地域相关的摄影(影视)艺术作品。

  2、国内外摄影(影视)家、摄影(影视)爱好者均可参赛。

  3、摄影类投稿要求

  (1)参赛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每人投稿的组照不超过3幅,单幅作品不超过10幅,组照(限4至10幅为一组)按1幅计。

  (2)参赛摄影片作品可用JPG或RAW格式拍摄,投稿电子作品统一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2M,边长要求不小于2500像素。

  (3)电子文件作品发至邮箱:375006706@qq.com,请在将电子文件作品下方标注:“辽北明珠 生态康平”+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联系电话,并对拍摄时间、地点及主题进行简单描述,不得以笔名、化名或匿名形式投稿,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视频类投稿要求

  (1)每个参赛作者参赛作品数量不得超过2个,时长不得短于30秒,不得超过5分钟。

  (2)投稿电子作品应为MP4格式,清晰度最低为4K,16:9画幅,每秒不低于30帧,每分钟视频不低于100M。

  (3)电子文件作品发至邮箱:790622895@qq.com,请在将电子文件作品下方标注:“辽北明珠 生态康平”+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联系电话,并对拍摄时间、地点及主题进行简单描述,不得以笔名、化名或匿名形式投稿,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必须内容真实、不得随意虚构。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能参赛,拍摄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可在尊重真实性的基础上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作适度调整,且保存原始影像作为依据。不得通过自行添加元素合成、删除或更换背景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凡不符合参赛规则的不予评审。

  6、主办方可以调取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入选作者按规定时间提交,否则视为无效。参赛者须保留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7、参赛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如发现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参评资格。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相应奖项。如因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发生侵权等违法行为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8、主办方可将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公告等宣传,投稿获奖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拥有使用权,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9、投稿作品必须原创,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着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若组委会接到相关投诉,将立即下架相关作品,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不良影响及损失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10、所有参赛者上传的作品及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的作品及文字,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对内容予以删除,并取消参赛资格。

  11、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评选规则

  征集期结束后,专家评审组对投稿的作品进行初评,摄影类筛选出150幅、视频类筛选100个作品,然后进入网络投票环节,每幅(个)作品每人每天投票最高5票。7天网络投票结束后,专家评审组对入选作品进行打分,网络投票按30%与专家评分按70%计算个人得分,评选出各类奖项。

  “辽北明珠 生态康平”首届影像大赛组委会

  2023年7月27日


标签:影像大赛,征稿启示,征集,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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