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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聚职工正能量 争做中国好网民”2025年AI应用案例征集活动启事

阅读:658 次 作者: 来源:咸宁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25-09-20 10:53:27
基本介绍: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网信办主办,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委网信办承办的“网聚职工正能量 争做中国好网民”2025年AI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正式开启!

  一、征集内容

  01 AI+服务实效项目

  聚焦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服务领域的应用实践,广泛征集智能维权服务、智能职工创新创业辅助、智能生活助手等AI工会服务项目,以及其他运用AI服务社会和群众多样化需求的项目。

  02 AI+办公实效项目

  聚焦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办公领域的应用实践,广泛征集智能公文写作辅助、智能业务辅助、智能知识管理辅助等AI工会办公项目,以及其他运用AI辅助办公的项目,不限于AI服务工会办公项目,服务于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办公项目均可。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

  发布之日—10月8日

  项目初评

  10月9日—10月20日

  网络投票

  10月21日—10月31日

  专家评审

  11月中旬,项目最终得分由专家评审分数(占比60%)和网络投票分数(占比40%)相加构成。

  结果公布

  12月上中旬,在活动平台公示后统一公布。

  三、优秀成果评定

  初定评选产生两类30个优秀成果

  分别为:

  AI+服务实效优秀案例15个

  AI+办公实效优秀案例15个

  四、评审细则

  01 技术性标准

  评估所申报的案例应用AI技术的成熟度,包括算法复杂度、数据处理效率等,以及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

  02 解决问题标准

  评估所申报的案例是否能够有效解决用户面临的具体问题或挑战,能否提供实质性帮助。

  03 效率提升标准

  评估所申报的案例能否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和资源等。

  04 用户体验标准

  评估所申报的案例界面设计和交互方式是否简单直观,是否对用户友好,用户是否容易上手并愿意使用。

  05 隐私保护标准

  评估所申报的案例在处理数据时是否遵循隐私保护原则,是否对用户数据进行合法、安全地处理和保护。

  06 成本效益标准

  评估所申报的案例中AI工具的成本与效益比如何,是否能够以较低成本投入获得较大使用效果。

  07 可推广性标准

  评估所申报的案例是否具有良好的可推广性、可复制性,能否适应不同规模和需求的工作环境,能否推广至更多的应用场景。

  08 工会契合度标准

  重点评估AI项目与工会职责目标的契合度,是否有效赋能工会服务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社会治理、提升工作效能等核心功能。支持在服务职工需求、维护职工权益、推动工会组织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具有创新价值和实际成效的案例优先。

  五、报送要求

  参评单位以评审细则为参照,结合实际,提供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01 案例信息

  如实填写参评单位及案例信息。案例信息包括案例名称、案例访问地址、测试账号、项目简介等。

  02 案例申报表

  如实填写案例申报表要求内容(请登录活动平台下载附件),加盖参评单位或工会公章。案例介绍字数不超过3000字,应重点突出、体现特色、数据详实,可从AI技术情况、解决问题的能力、效率提升能力、用户体验、隐私保护、成本效益、可推广性等维度进行描述。

  03 案例封面图

  最多支持上传5张图片(jpg或png格式),图片格式1:1(正方形),每张大小不超过600K。

  04 佐证材料

  参评单位应根据指标要求,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05 项目宣传视频(加分项)

  可结合案例情况介绍,制作宣传视频,全面展示案例的AI技术情况、实际应用效果、创新性情况以及合规性情况,展示特色亮点、经验做法,突出项目实效。屏幕比例统一要求为16:9。

  所提交材料必须反映案例真实情况、亮点特点和取得的实效。

  六、其他事项

  (一)鼓励参与单位通过属地省级总工会统筹组织,使用全总人工智能开发者平台探索人工智能赋能基层应用服务。

  (二)作品内容不得包含任何不良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严禁剽窃、侵权。

  (三)参与征集作品版权属创作者或创作单位,所涉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创作者或单位承担。活动报名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主办单位依此评审、颁发证书。

  (四)本次征集活动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上传到本次活动平台后,则视为将相关作品的版权无偿授权给主办、承办单位使用,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对报送作品公开享有使用、结集出版、发行、展览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授权开展相关的公益性活动等。

  (五)未尽事宜,由主办、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

  黎老师  027-88738092


标签:案例征集,征集活动,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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