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省文学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打造“闽派”文艺精品和文化品牌的部署要求,《福建文学》杂志社拟在全省高校开展第六届“海律诗歌奖”征文活动,孵化高校诗歌青苗,夯实闽派诗歌与闽派批评的梯队建设基础。
一、举办单位:
主办:《福建文学》杂志社 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承办:共青团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委员会
协办:集美大学学生海律诗社 集美大学学生驿站文学社
二、征稿要求
征稿对象:福建省高校在校学生。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22:00。
奖项:年度诗歌奖+年度文学评论创作奖。
(一)投稿邮箱
“年度诗歌奖”请投海律诗社:hailvshishe@163.com。
“年度文学评论奖”请投驿站文学社:yizhanwxs@163.com。
邮件主题:
“年度诗歌奖/年度文学评论奖”+篇目名称+姓名。
文末请注明学校社团、班级、姓名、联系电话。
(二)投稿说明
投稿时需一同提交原创声明,并由作者本人亲笔签名(原创声明模板详见附件二)。
(三)格式要求
“年度诗歌奖”:现代诗歌10首。
“年度文学评论奖”:文学评论创作每篇1000-5000字(最多不超过5篇)(排版格式详见附件一)。
诗歌:
标题:使用宋体小二号字加粗,居左。
正文:使用四号仿宋体,28磅行距,居左。
文末请注明学校社团、班级、姓名、联系电话。
文学评论:
主标题:字号为三号,黑体,加粗。
副标题:字号为小三,仿宋,加粗。
正文:字号为小四,宋体。
文末请注明学校社团、班级、姓名、联系电话。
(四)征稿细则
1.“年度诗歌奖”参赛作品征稿细则:
(1)思想健康,主题不限。
(2)提交原创未公开发表的诗歌10首,未按照要求投稿作品的只参加提名奖角逐。
2.“年度文学评论创作奖”参赛作品征稿细则:
(1)思想健康,主题不限,以文学评论为主。
(2)提交原创未公开发表的评论每篇1000-5000字(最多不超过5篇),未按照要求投稿作品的只参加提名奖角逐。
(3)若有作品集参评,则按其中包含的单篇文学评论统计篇数与字数。若获奖,后续展示作品时与作者协商后选择全集一并展示或部分展示,以保证作品的完整性。
三、奖项设置
1.“年度诗歌奖”3名,奖金各2000元+获奖证书;提名奖若干,提供奖品及获奖证书。
2.“年度文学评论奖”2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证书;提名奖若干,提供奖品及获奖证书。
四、咨询方式
“年度诗歌奖”相关咨询QQ群:1065141313
“年度文学评论奖”相关咨询QQ群:1065084628
五、注意事项
1.海律诗歌奖此前已举办五届,往届获奖选手不再参与此次奖项评选(不包括提名奖)。
2.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将作品用于本次诗歌节一切事宜。
3.附件一、二自行到QQ群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