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展现忻州壮丽山河图景与时代蓬勃发展新貌,激发全市文艺工作者的爱国热情与创作活力,彰显忻州本土文化底蕴与艺术创作水平,忻州市文联决定举办“丹青忻韵 艺耀华章”忻州市美术精品展,征稿事项如下:
一、活动宗旨
荟萃全市美术精品,礼赞祖国锦绣山河、忻州大地新貌,深挖时代内涵,弘扬家国情怀,繁荣本土文艺创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强文化自信与民族自豪感,以艺术凝聚全市人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忻州市文联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文联、忻州市美术家协会
三、征稿对象
全市范围内专业美术工作者、高校美术师生、民间美术爱好者、非遗美术传承人;特邀省内外知名美术家、本土资深艺术家参展。(忻州籍或在忻州工作、生活、学习者均可投稿)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歌颂祖国壮丽山河、民族复兴伟业,展现新时代发展成就;
2、突出忻州本土特色,聚焦山水风光、人文古迹、城乡建设、民俗非遗、乡村振兴、生态发展等本土题材;
3、内容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在风格和形式上把握时代性、艺术性、创新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低俗、消极、违规及敏感内容,符合公序良俗与国家法律法规;
4、特别欢迎近几年在全国、全省美展上入选、获奖,以及对忻州美术创作水平有代表性的作品送展。
(二)品类规格
1、作品品类:以国画为主,油画、水彩、版画、漆画、农民画、剪纸、泥塑等各类美术作品均可;
2、尺寸要求:国画不超过六尺整张,油画、水彩等其他画种不超过120×180cm,无需装裱。剪纸、泥塑等小型作品需配套展示底座或装裱。
五、投稿须知
(一)所有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严禁复制、抄袭。若发生著作权、版权纠纷,一律取消入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出版、展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等非商业性活动使用,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征稿结束,主办方将组织专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择优展出并编印出版《“丹青忻韵 艺耀华章”忻州市美术精品展作品集》,向入展作者和相关单位赠阅。
(四)作品在活动结束后一律退还,其他邮件来稿不退还,作品择优在“忻州市文联”微信公众号展出。
(五)本次投稿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作品征集时间
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8月7日
七、作品报送方式
须报送实物作品,可由各县(市、区)文联、市美术家协会统一报送,也可由作者个人报送。所有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或附卡片,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品类、尺寸、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附作品登记表。
报送/邮寄地址:忻州市长征街市委北院市文联办公室
邮编:034000
联系人:韩华 13453001534 杨靓 13111207201
办公电话:0350-3039493
八、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文联、市、县两级美术家协会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本地本单位广大美术文艺工作者积极参加,主动对接,认真做好作品征集、内容审核、报送等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此次主题文艺创作展示活动征稿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突出主题,注重实效。要引导广大美术工作者和爱好者围绕主题内容精心创作,力争使每一幅参展作品都具有生动感染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丹青忻韵 艺耀华章”忻州市美术精品展征稿作品登记表

忻州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