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5年11月15日,《长春日报》的前身《长春新报》正式创刊,始终传播党的声音、人民的声音,为长春解放,共和国诞生谱写下自己光辉的一页。新中国建立之后,又为捍卫人民江山、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不可磨灭的功绩。从1954年4月1日起,《长春新报》改名《长春日报》,她前仆后继为宣传、捍卫党的正确路线,倾吐人民心声作出新的贡献。
《长春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22-0005,邮发代号:11-21,出版周期为日报,发行范围为长春地区。报纸版面历经多次调整:1983年8月1日由四开四版改为对开四版大报,1993年1月1日改为对开八版,2001年11月1日改为对开十二版至十六版发行,并全面实行彩色印刷。
作为中共长春市委机关报,其版面内容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民生关切。报纸设有《聚焦》《评论》《记者调查》等版面,对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跟进;同时设有《健康》《民生》等版面,关注交通、天气、健康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此外,报纸还开设理论专版,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版,刊发权威理论文章。
在媒体融合背景下,《长春日报》的版面内容已延伸至新媒体平台。其运营的“掌上长春”、“长春政事儿”等微信公众号及“长春+”客户端等新媒体矩阵,构成了数字时代的“版面”新形态。长春日报社已成长为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新型主流媒体,实现了新闻内容的移动化、可视化与互动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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