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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摄影家协会第三届摄影艺术展征稿

阅读:2015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7-24 13:46:58
基本介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摄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充分展示我区摄影家协会的摄影创作成果,提供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不断提高会员的摄影艺术水平,推出精品力作,发现优秀人才,特举办江津区摄影家协会第三届摄影艺术展暨会员作品展。
  一、主办单位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摄影家协会
  三、影展宗旨
  江津区摄影家协会摄影艺术展旨在体现摄影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创作;鼓励探索与创新。
  四、展出时间及地点
  二0一五年春节期间在区时代广场展出
  五、参展规则
  1、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与风格、流派不限,黑白、彩色不限,题材表现形式不限,拍摄地点不限(以反映江津题材为主),凡在2014年6月30日前江津区摄影家协会举办(含主办、承办及协办)及以上级别影展中展出的作品,此次不参加评选及展出。
  2、单幅组照不限,一律提交不大于10寸样片,同一作者选送的作品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0幅(但每人选送不得少于5幅),组照请连在一起,勿装裱。
  3、每幅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标题可打印在作品左下角)、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4、此次展览仅限江津区摄影家协会会员,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所有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5、入选作品听通知调底(必须提供数字文件)放大,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影展不收取参展费。
  7、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规则要求的作品,在评选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发现均一律取消入选资格,同时退回证书和奖金。
  六、评委由资深摄影家组成
  七、截稿、投稿时间及地点
  (一)截稿时间:2015年1月20日
  (二)投稿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0日,
  (三)作品交江津区摄影家协会李顺林、张光勇处(联系电话 李顺林:13308387073;张光勇:13996334244)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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