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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美丽青县”摄影展征稿启事

阅读:2109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8-01 12:27:43
基本介绍:
  为充分展示我县近年来城市建设的辉煌成果,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实际行动建设“美丽青县”的创业激情,决定开展“我眼中的美丽青县”摄影展活动。现面向全县各行各业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公开征集摄影作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青县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青县文联、青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题材
  作品要突出展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城市建设、开发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新变化、新面貌、新亮点。
  三、作品征集、评审
  (一)2014年7月30日―8月20日为作品征集时间。
  (二)2014年8月21日―8月30日,“我眼中的美丽青县”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摄影作品进行评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作品在“我眼中的美丽青县”摄影展中展出。
  (三)经过摄影创作、作品征集、评选和制作等筹备阶段,“我眼中的美丽青县”摄影展将在国庆期间正式展出。影展开幕式当天同时举行颁奖仪式。
  四、相关要求
  图片文件格式要求jpg,彩色、黑白不限,单幅和组照皆宜,作品规格每幅不小于5M。送稿作品必须取材于青县,应注重构图、用光、立意、角度,纪实与艺术完美结合,拒绝平庸、简单纪实。鼓励投送有同一地点新旧面貌对比的摄影作品。每幅(组)作品必须配上拍摄地点和相关简介资料及作者姓名、手机号码等相关联系信息。
  投稿具体细则附后。
  投稿邮箱:qxxcb436@163.com
  联系电话:4321567
  中共青县县委宣传部
  2014年7月29日
  参赛细则
  1.全县各行各业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投稿数量不限,电子版照片不应小于5M。组照每组不宜超过6幅。
  4.如实填写作品名称(和画面相同)、作者真实姓名、创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要求详实准确。
  5.本次征稿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6.对于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非商业广告宣传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8.凡投稿的作品,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9.来稿请注明:“美丽青县”摄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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