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为展示南通市美术事业发展的新成就,尽显我市美术创作力量,进一步推动美术创作的蓬勃发展,由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的庆祝建国65周年暨首届南通市美术作品大展将于2014年下半年隆重举行。本次展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倡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彰显南通美术特色,进一步推动我市文艺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现将本次大展
征稿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单位
南通博物苑、南通市美术家协会、南通书法国画研究院
二、展览时间
2014年9月30日~10月7日
三、展览地点
南通博物苑、南通中心美术馆、南通文艺之家、南通南公园
四、
征集范围
本次展览对应全国美展,将征集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雕塑、壁画、漆画、漫画、连环画、插图、动漫等作品。
展览面向全市征稿。凡2009年全国十一届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参加过全国或江苏任何种展览,均可报送参评。
五、征稿要求
1.每位作者每个画种最多只准报送2件作品。县(市)区作品由各县(市)区美协统一报送。
2.参评作品一律在送交作品时按要求清楚、准确地填写作品登记表,同时领取退件通知单(取画凭此退画通知单)。
3.参照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要求,装裱的作品均不得超过规定尺寸,否则不予参评入展。
4.征集时间:2014年8月8日~8月31日
5.送件地点:南通中心美术馆
收件人:姚伟伟
联系电话:13615218198
(其中油画、雕塑作品送件地点为南通市文艺之家。联系人:姚春 联系电话:13405719892)
六、具体规定
1.中国画作品原则统一装裱。 如果自行装裱和装框,要求平整、结实、整齐、美观。
2.作品如自行装裱做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3.按照全国美展统一要求,此展的中国画不收装轴作品。
4.油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 200厘米(宽)。作品须有内外框,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5.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如自行装框,可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但不得使用玻璃。
6.水彩粉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如自行装框,可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但不得使用玻璃。
7.雕塑作品尺寸要求最大边在200厘米里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8.连环画、插图需交一组(6幅)。动漫可交截图打印稿。要求统一使用A4彩色打印纸打印,标明页数。
9.壁画须呈交每件作品的打印图片1张,尺寸为A3(297×420mm,图片中包括壁画全景、壁画作品局部或壁画环境等信息。
七、参展须知
1.凡通过评审参加本届美展的作品和获奖作品,组委会将颁发入展证书和获奖证书。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作为南通相关公立美术馆藏品,颁发收藏证书,并给予适当的补助。
2.凡入选本届展览作品的非南通市美协会员的作者,均作为加入市美协的条件之一。
3.凡入选本届展览的评委作品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有权结集
出版,并在媒体宣传上选用发表。
4.凡未入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三天内到南通中心美术馆领取作品。
5.凡报名参加本届展览作者,无论作品入选与否,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届展览的各项规定。凡涉嫌抄袭及电脑仿真喷图者,一律取消其入选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八、作品评审
设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应征作品的入展幅数(视征集作品整体质量而定),并从入展作品中按照画种和一定比例评选出金、银、铜奖若干。
评委和特邀作者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主办单位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