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打造桂林山清水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氛围,拟于6月30日在桂林美术馆举办“2018年‘廉洁桂林·你我同行’廉政书画展”。
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桂林市纪委监委 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承办单位:
桂林美术馆 桂林画院
桂林市美术家协会 桂林市书法家协会
2、 参展作品要求
1. 作品必须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围绕“廉洁桂林·你我同行”为主题展开创作。
2. 本次展览拟面向桂林市、县征集。展出约120件作品。所有参展作品将于展览结束后退稿。
3. 作品一律为参展人本人原创作品。
4. 画种不限,形式不限。
5. 书法作品附文字解释。涉及历史事件应核实准确。
6. 书法、中国画尺寸为四尺整纸(68cm×136cm);版画、油画、水彩作品单幅尺寸不大于全开画纸(78cm×108cm)。
7. 雕塑作品请先将高清照片(10寸,并附长高宽尺寸)寄送我馆。
8. 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尺寸(纵×横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9. 作品由美术馆统一装裱,送件须妥善包装,亲自送往或特快专递邮寄至桂林美术馆,寄件邮费可到付,退件及邮费由我馆负责。
三、作品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止,以寄达时间为准。
四、作品审查
所有参展作品由组委会审核决定。入选名单将于“桂林美术馆”“桂林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及“清廉桂林”网站上公布。
五、征集作品邮寄地址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龙船坪路173号桂林美术馆;邮编541002。收件人:谢翼帆,办公电话:0773-3902889。
六、作者待遇
1. 组委会将向参展人颁发参展证书及精美画册一本。
2. 本次入选作品作为加入桂林市美术家协会和桂林市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