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州晚报
流光溢彩不足以炫其色,巧夺天工不足以炫其技,在历史的长河中,她犹如一道璀璨的光华,绚烂地绽放,她就是古城扬州这块人杰地灵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千年传奇――扬州漆器。
作为扬州漆器最大的专业生产厂家――扬州漆器厂,多年来承担了扬州漆器的传承与发展的重任,为打造扬州漆器独特的城市名片做出了贡献。2015年,适逢古城扬州2500年大庆之际,扬州漆器厂也迎来了60周年大庆。这60年来,扬州漆器厂的发展凝聚了政府、社会、诸多热爱漆器事业的人士的关心与关注。一件一件独具艺术价值的漆艺产品架起了扬州漆器厂与外界沟通的桥梁,也谱写了很多的动人故事,也许是您,也许是您身边的朋友。值此60周年之际,扬州漆器厂发起“我与扬州漆器”
有奖征文活动,记录您对扬州漆器的了解与喜爱。
征文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2月5日至4月10日
2.评审时间:4月12日
3.获奖公布:4月16日至18日
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奖励价值5000元的漆器礼品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奖励价值3000元的漆器礼品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8名:奖励价值1000元的漆器礼品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20名):奖励价值300元的漆器礼品并颁发证书
每位参加征文活动的作者将获得价值50元的漆器礼品纪念品一份(邮费自理)
2.优秀作品还可享受如下待遇:
(1)在《扬州晚报》设专栏刊登,并在扬州漆器厂主办的《扬州漆器》报、扬州漆器厂官网上刊发。
(2)在扬州漆器厂享受特殊客户待遇,今后购买漆器产品享受特殊折扣优待。
(3)对获一等奖的参赛者,将受邀参加扬州漆器厂相关庆典活动。
作品要求:
1.以“我与扬州漆器”为主题,可以是对扬州漆器厂的所见、所闻、所感,也可以是您对扬州漆器的了解与感悟,要求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积极健康,真实感人。
2.作品体裁不限。
3.不少于500字,诗歌类作品字数不受此限制。
4.须为原创首发,不得抄袭,涉及版权侵权等事宜由作者自负。
5.文内如果包括摄影图片类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涉及肖像权、版权等事宜由作者自负。
6.作品提交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2.作品可以电邮,也可信件寄送。
3.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具有收藏、展览、
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联系方式及作品寄送地址: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经济开发区银柏路5号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85880802
邮 编:225127
邮箱地址:7877470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