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美术报
为隆重纪念桃江籍国画大师、著名美术教育家高希舜先生诞辰120周年,丰富桃花江美人文化、竹文化内涵,扩大桃花江美人窝、南竹之乡的影响,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桃江县委、桃江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主办纪念高希舜诞辰120周年“美人与竹”书画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稿要求:
1.
投稿范围:年满18岁的书画艺术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特别期望高希舜大师弟子和敬仰高希舜大师的书画艺术家来稿。
2.作品要求:
(1)书法。内容:健康向上的歌咏美人与竹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规格:书体不限,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cm,宽度不超过129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册页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绘画。内容:主要以美人与竹为创作题材的中国画、油画。规格:风格不限,横竖不限,请投寄作品原件。中国画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cm,宽度不超过129cm);油画尺寸为100cm×100cm以内。所有书画作品请勿装裱。
3.投稿数量: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画体例投稿一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参赛费用。特别声明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主办单位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体式、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请作者将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随作品一并寄出;
(3)拒绝假冒、仿造的作品。
评审原则:
1.本次大赛将邀请国内著名书法家、画家、评论家组成权威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选。
2.凡假冒、仿造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3.奖项设置:
(1)绘画类。设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入展奖30名,奖金各1000元;
(2)书法类。设特等奖1名,奖金各10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入展奖30名,奖金各800元。
获奖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2.向获奖作者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一册。
3.获奖作品奖金均为税前。
4.邀请获奖作者参加2015年11月20日-30日,在湖南省美术馆举办的纪念高希舜诞辰120周年“美人与竹”书画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展览开幕式,主办单位负责食宿。
5.邀请湖南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驻湘新闻媒体对大赛作宣传报道,对获奖作品及作者进行推介。
征稿日期:2015年6月1日起收稿,8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稿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档案馆(桃花江镇迎宾路),邮政编码:413400。
联系人:唐向东
电 话:0737-8887048、13327274295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桃江县委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