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礼乐文化周暨纪念陈旸诞辰950周年”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展现闽清特色工农业产品、优美的自然风光、厚重的礼乐文化、浓郁的风土民情、改革开放四十年成就,集中宣传展现魅力闽清,闽清县“礼乐文化周暨纪念陈旸诞辰950周年”组委会决定,由新华网福建分公司、中共闽清县委、闽清县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陈旸故里·礼乐之都”闽清工农业产品和全域旅游摄影大赛,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集图片,让摄影爱好者的镜头记录景区景点、闽清各乡镇古村落、秀美风光、礼乐文化以及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
一、征稿内容
凡是反映闽清县特色工农业产品、名山林海、碧水温泉、古厝民居、民俗风情、雄江等元素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要求作品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且内容健康向上。参赛图片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欢迎航拍作品参加比赛。
二、参赛规则
1.作品必须在闽清县内拍摄,但拍摄时间不限于征稿期间,鼓励体现闽清一年四季特色风光的作品。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照片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与地点、联系电话,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2.作品获奖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3.谢绝艺术合成图片,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和进行修改的作品。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推广等,不再支付稿酬。
6.主办单位将出版获奖入选作品集,获奖作品作者若需要均可获赠一册。
7.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单位对本征稿启事及展览具有最终解释权。本次征稿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新华网福建频道、闽清新闻网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该作品的稿酬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选费。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奖励设置
本次活动将邀请5位摄影专家对征集的所有作品进行评选,拟评出获奖作品30幅,设奖如下:
四、赛事日程
五、投稿方式
统一提交邮箱(邮箱地址:photograph_minqing@qq.com),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以便联系及入选通知。投稿图片格式、大小以作品要求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