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海南凤凰杯
――我的中国梦”全省大中小学生
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校,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的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畅想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在校生树立积极的奋斗目标,提高青少年的思想水平和写作能力,我厅决定开展“海南凤凰杯――我的中国梦”全省大、中、小学生征文活动。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海南梦我的梦
二、活动目的
通过征文比赛书写自己的美丽梦想,阐释自己对“中国梦”的认识与评价,教育学生将个人成长与祖国发展紧密结合,强化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
协办:海南凤凰新华教材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四、参赛对象及征文要求
(一)参赛对象
全体大中小学在校学生。
活动分为:高校组、中职组、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
(二)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题目自拟,题材、体裁不限,可以包括作文、文学创作、读书笔记、读后感等多种形式,要求紧扣主题,立意新颖、积极向上、简洁生动、富有感染力;每篇征文作者限1人,必须为原创未正式发表的文稿,字数限3000字以内,来稿一律不退,请参赛学生自留底稿。
2.高校组由各高校推荐征文20篇,中职组由各学校推荐征文10篇,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由各市县教育局分别推荐征文各20篇(洋浦、教育厅直属学校各5篇)。
3.所有征文推荐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稿统一采用纯文本格式A4版面,上下边距3.5cm左右边距3.2cm,标题居中(小二号加黑宋体字)正文宋体四号字,行距为固定值35磅,页码在下方居中位置;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学校+征文比赛作品”,稿件首页左上角用四号楷体注明“我的中国梦”征文字样及参赛组、参赛学校、姓名、性别、班级、年龄、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中小学征文请在文稿后注明指导老师姓名及点评,要求于8月20日前发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szc446@126.com。
4.征文推荐稿纸质版需在信封背面左上角注明:“我的中国梦”征文字样及参赛学校联系人(含电话),寄送至: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4楼省教育厅思政处446室沈亚锋收,邮编:570203,联系电话:65389935(要求于8月20日前送达,以邮戳为准)。
五、奖项设置
每组分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动员。各高校、各市县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地区开展“海南凤凰杯――我的中国梦”征文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二)评比表彰阶段。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征文进行评比,评选出最终获奖名单,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为配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此项活动顺利开展,专家学者编撰了《中国梦读本》,该读本主题鲜明、选文生动、图文并茂,是开展活动的参考书目,建议各级各类学校选读。
海南省教育厅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