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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健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阅读:3316 次 作者:包锦阔 来源:学术网 发布日期:2019-10-15 09:27:28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学术网分享的农业论文范文。

  摘 要:本文首先介绍三明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建设基本情况,分析了三明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健全完善三明市国有林场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对策思路。

  关键词:健全完善 森林生态 补偿机制

  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一、三明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建设基本情况

  (一)三明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主要由自然保护小区、江河两岸、县(市、区)城区周边、水库电站周围、动车高铁轨道周边、国道高速公路两侧的森林以及高山陡坡和部分生态脆弱地带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等组成。自2001年开展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以来,全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建设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产生显著生态效益,生态公益林区内自然环境逐渐恢复,造就许多优美的森林景观,野生动物随处可见,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二)在全市国有林场推行森林综合保险。为有效化解林业经营风险,调动国有林场加大投资造林积极性,2012年起,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在原有森林火灾保险的基础上,为全省国有林场推行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森林综合保险。该保险不仅扩大了投保项目,同时还降低了商品林保险费率,将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综合保险费率统一调为0.25%,保险费由2012年的500元/亩提高到2017年的680元/亩,并且中央财政给予保费补贴30%,省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30%,国有林场自身只要承担保费的40%,全部实行一户一保单。

  (三)三明仙人谷森林公园、城市绿道、大金湖、沙县如意湖湿地公园等景区景点,生态旅游效应日益突显。但我们也看到不和谐的音符,修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遗留的青山挂白、植被破坏亟待整治;占地建坟、露天垃圾、工业废物、农业无序开发而无法形成带状风景等问题制约三明打响“生态牌”。又由于前期对公益林建设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导致生态公益林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功能不完善,管护主体不明确,补偿利用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弊端。

  二、三明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公益林管护难度增大。国有林场基础还很薄弱,林种树种结构还需进一步调整,营林科技含量较低,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森林生态功能不够完善。管护补偿利用机制不健全,生态公益林可产生的效益没有得到发挥。每个林场平时只靠十几个护林员艰难地管护着大面积的林子,近几年木材价格回升,生态公益林成为不法分子盗伐的主要目标,所以管护压力也越来越大。再加上近几年林场森林火灾和松木松毛虫、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的发生,使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形势十分严峻。

  (二)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我国自2001年开始实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财政部首批注入10亿元中央补助资金,确定在11个省区首先进行试点。2004年在全国正式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这一年财政部投入20亿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三明市国有林场只得到了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下拨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6.2万元,2010年得到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52万元,到2017年也只得到补偿资金498万元。

  (三)资金补偿标准偏低。2017年,三明市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提高到每年每亩补助22元,虽然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遂年都在小弧度增加,但是由于财政财力有限,目前的补助资金还不够管护费支出。国有林场花大成本实施“三大工程”,加快生态建设,建设“绿色三明”,就是按照历史成本计算,也很难使生态公益林的投入与补偿对等。据目前测算,生态公益林仅抚育成本就需每年补偿135元/亩以上。如果要提高生态效益,实现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加大建设的力度,因此国有林场资金缺口将更加严重。

  (四)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就是管护资金。国有林场森林生态补偿金名为补偿,但到目前为止,全市13个国有林场得到的生态补偿金实际上绝大部分为管护费用。从2001年到2017年,财政拨入的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中大部分是以管护工资方式支付给护林员,每个林场根据生态林管护合同的数量和质量当月发放管护工资,年终决算时有的国有林场靠财政拨入的森林生态补偿资金只够发半年左右的管护工资。

  三、健全完善三明市国有林场生态效益补偿的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在产业上,三明市国有林场正从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转变。在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正从产业事业不分的混合经营向森林分类经营转变,不会脱离林业公益事业性质,同样承担着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和满足社会对森林资源产品需求,这是由于国有林场所经营管理的对象——森林所起的社会作用所决定的。要将全市13个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事业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同时,要充分利用森林和景观优势,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增加自身造血功能。积极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确保国有林场经营区的长期稳定,切实发挥国有林场的生态主力军作用。

  (二)出台优惠政策,减轻经济负担。

  一是间接增加国有林场的经济收入,实现生态效益补偿的目的。除了认真执行、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林业税费优惠政策外,建议育林基金、市林业局林价分成份额也全部返还给国有林场,使之全额投入生态公益林建设。林业主管部门因林业规费减免而出现的经费缺口由当地财政解决。

  二是实施科技兴林,为建设三明特色林业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快林业科技体制创新,在林业的种植技术和管理上给予国有林场无偿指导和帮助,整合林业科技资源,建立以国有林场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核心、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新体制,切实减轻国有林场经济负担。科研项目要推行招投标制度,基础公益性项目由政府资助或购买科技成果,减少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缺陷。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提高资金实际使用效率。生态公益林补偿在理论上有三个标準:效益补偿、价值补偿、成本补偿,目前除了价值补偿无法准确估算外,效益补偿和成本补偿均能科学合理计算。就区位而言,地理位置偏远,人迹罕见、可及程度不高的地方,尽管森林生态价值高,而直接经济价值低,即使允许采伐利用,也会因采伐成本过高而失去经营意义,每亩22元补偿标准还算差距不大。总之,建议提高补偿资金标准,实施分类补偿,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国有林场管护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补助资金多向江河流域沿岸一带、城区周边国有林场倾斜,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除国家财政拨款外,应建立起“社会受益、政府负责、全民参与”的各级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化筹资机制所形成的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主要来源有: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资金、全市各级政府安排财政年度预算和追加财政预算的资金,科学合理利用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丰富的林地、林木景观资源,开发生态旅游项目收入,进行生态公益林自我补偿(如各国有林场的森林公园等景点)。破坏者承担全部费用进行异地或原地新造林补偿修复。像发行体育彩票、福利彩票一样,通过发行生态彩票向社会公众募集森林生态补偿基金。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可考虑要求他们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生态补偿费,承担生态公益林补偿职责,建立本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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