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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基本对策

阅读:1343 次 作者:陈一远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发布日期:2020-05-22 09:22:00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学术网分享的学术争鸣。

  研究生培养体系包括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制度规范、体制机制,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依据与重要遵循,也是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研究生只能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的培养体系中发展,按照既定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修习课程、完成学业。从总体上看,现有研究生培养体系是对既有研究生培养经验的系统总结,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代又一代高层次人才。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研究生主体性不断增强、权利意识日益勃兴的新形势下,固化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与多样化的研究生成长成才诉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亟待解决。

  研究生在入校伊始,即确定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由此便确立了与之相对应的分别是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体系。然而,种种原因造成培养体系确立后形成的一系列问题。第一个问题,在某些培养单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高度同质化。分类培养是教育部确定的研究生培养指导思想,目的在于为社会供给多元化人才。而一些研究生培养单位,或受制于科研教师为主的师资力量,或因为懒政怠政,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高度趋同乃至完全相同的培养体系,使分类培养的制度设计初衷完全落空。第二个问题,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确立了不同的培养体系,可实际情况是研究生的成长成才需求与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身份存在冲突。一方面,大部分学术型研究生并不选择以学术为业,毕业后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也是少数;另一方面,专业学位中的少数研究生希望选择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走上科研道路。由此导致的问题是:一方面,学术型研究生必须完成学校设定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不会获得培养单位为专业学位研究生量身打造的实习等机会,在繁重的课业负担之余,也很难再有余力自主安排实习等活动;另一方面,受制于制度限制,具有科研天赋与学术兴趣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无法获得硕博连读等机会。

  综上,笔者对如何破解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难题提出以下对策。

  首先,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体系的供给侧改革。

  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立德树人,为研究生成长成才提供助力支持,而不应成为研究生发展的障碍与掣肘。推进研究生培养体系的供给侧改革,一要确立服务学生成长成才需求的指导思想,坚持回应性原则与问题导向,聚焦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厘清研究生的合理诉求,以此为基础重塑研究生培养体系。二要顺应研究生合理诉求,提供多样化的培养菜单,鼓励其根据自身兴趣、禀赋选择适合自身实际的个性化培养方案,也为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供制度支持。要打破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身份壁垒,尊重研究生个性和实际,在课程修习、实习实践、科研训练等环节实现贯通培养,既允许学术学位研究生修习职业指导类课程、参与实习实践,为其择业就业提供支持;也允许专业学位研究生接受更加严格、规范的科研训练,为其投身学术事业提供支持。三要改革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设立应立足于研究生获得感与成材率,不应教条式执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截然两分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

  其次,切实保障研究生的程序性权利。

  一要保障研究生在研究生培养体系建构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目前,研究生培养体系往往由培养单位单方确定,研究生只能被动执行。要提升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的合法性水平,增进研究生对培养体系的认同度,即有效保障研究生参与培养体系制定的权利,使培养体系成为培养单位与研究生合意的结果。在实践中,研究生培养体系应保持大体稳定,不可能为每届研究生量身定做。然而,在每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中,应广泛听取研究生意见建议,将研究生意见作为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的重要参考。二要保障研究生对培养体系运行的监督权。一些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能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行事,随意变更培养方式、更改课程设置,影响了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研究生切身权益。由此,应落实研究生对培养体系运行的监督权,为其行使监督权利提供制度化、便捷、保密的监督渠道,确保研究生培养体系有效运作、达成预设效用。

  最后,积极构筑和谐的师生关系。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层面的革新比较缓慢,成本也比较高。在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各培养单位的制度变革短期内难以推进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作用即至关重要。即便在制度变革完成后,制度运行的成效也直接受制于研究生导师在指导研究生方面的态度、能力与水平。因此,压实研究生导师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责任,构筑和谐的师生关系是实现研究生更好成长成才的关键环节。2018年,教育部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导师要“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要求导师“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更要做人生领路人,言传身教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落实好教育部对研究生导师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至少应关注如下问题。一是,要厘清导师与研究生的数量之辩。很多人会将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比作茶壶与茶碗的关系,认为茶碗越来越多,如果茶壶的数量并未成比例增加,研究生得到的指导也就越来越少。此种观点看到了导师与研究生师生比变化的表面现象,存在一定合理性。然而,导师如果责任心强,即便研究生数量较多,也会给予有效指导;导师如果责任心不足,即便指导的研究生数量很少,指导效果也会很差。因此,导师与研究生的师生比不是研究生指导成效不足的关键,导师责任心方为第一要素。二是,要健全制度化的指导机制。教育部明确要求,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为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提供支持与帮助。有鉴于此,应当在培养单位层面建立健全制度化的研究生指导机制,全面推行讨论班、组会等制度,明确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定期交流的制度化约束,通过制度之刚性力促导师履职尽责。同时,要建立健全导师组、交叉学科导师联合指导机制,使学生在相关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融合碰撞的氛围中成长成才。三是,要有效激发研究生的自主精神。青少年时期处于拔节孕穗期,最需要加强教育引导。研究生的自主性虽已大大增强,但是仍然需要导师在为人为学方面加强引导。导师应围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回应研究生所面临的思想问题、实际问题,关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与就业压力,着力激发研究生的自主精神,引导、支持、帮助研究生积极探索自我、明确自己人生定位、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助力其早日成长为可以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标签:学术,学术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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