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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思想真理性的科学性把握

阅读:2018 次 作者: 来源:论文网 发布日期:2018-05-15 11:31:46
基本介绍:

  摘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领导全国人民在变革当代中国社会的伟大实践进程中提出来的具体的真理性认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理性的哲学诠释,一个重要的认知方式是从具体的、过程的视角出发阐述其真理性,把党在实践中形成的理性认识成果放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中,从主体认识的具体性、过程性入手,深刻分析通过变革现实的实践,不断认识客观世界,尤其是对事物规律和本质的认识具体过程,从而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关键词:“三个代表”;真理;具体性;过程性;思想基础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我们党的意识形态(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充分反映了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意愿,凸显了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着力回答现实问题和实践问题的创造力、说服力和感召力,以其真理的光芒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心田。

  重视对党的意识形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理性的科学性把握,从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具体性、过程性视角理解其真理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从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性活动出发

  客观世界的多样性和运动变化的特性,决定了主体对客体的真理性认识是具体的,是个过程。一般说客观事物表现到什么程度主体才能认识到什么程度,客观事物还没有发展到那个阶段以前,主体就不可能完全认识它。主体的真理认识之所以要从具体的过程中把握,是由作为真理内容所反映的客观世界本身的多样性和过程性决定的。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1](P43)真理是具体的,作为过程展现在主体的认识和实践面前。真理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理论与实践、逻辑与历史的具体的有机统一。恩格斯指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2](P242)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一个提炼出来的整体概念,是主体在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统一中不断为自己开辟出道路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和“过程的集合体”,即一个具体的、过程的真理性认识的开放理论系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系统的科学理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路线、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根本任务、发展动力、依靠力量、国际战略、领导力量和根本目的等重大问题上取得了丰硕成果。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发生严重政治风波,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出现严重曲折,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面临空前巨大的困难和压力。当时,摆在我们党面前的,就是一个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如何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向前进的历史性课题,即无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体方面,还是在领导这个伟大事业的主体方面,都必须回答时代的挑战。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准确把握时代特征,科学判断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集中全党智慧,以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理论勇气进行理论创新,[3]逐步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系统的科学理论,在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成为全党理论创新的总概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真理性体现在当代中国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的对象性活动的有机统一中,体现在其根植与超越之具体的历史的有机统一中。

  客观世界是万事万物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整体,真理则是对这个统一整体的正确把握。“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只要这个头脑还仅仅是思辨地、理论地活动着。因此,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1](P19)然而,我们所认识的每一件事物都是这个“前提”里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一定层次,它既和整个世界有区别,又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样受整个世界普遍规律的支配,所以我们认识的有限的部分、方面和层次,也就是这样或那样地在认识和改造世界。而且,客观世界作为认识和实践对象的有限方面和无限方面的界限本身是相对的。今天没有进入认识和实践领域的事物,明天将可能被认识和进入实践领域。认识和实践对象的有限方面是在不断突破和拓展,不断向逼近无限方面发展。恩格斯指出:“事实上,一切真实的、详尽无遗的认识都只在于:我们在思想中把个别的东西从个别性提高到特殊性,然后再从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我们从有限中找到无限,从暂时中找到永久,并且使之确定起来。然而普遍性的形式是自我完成的形式,因而是无限的形式;它是把许多有限的东西综合为无限的东西。”[4](P577)所以我们对客观世界有限部分、方面和层次的一切真实的认识,同时都是对永恒的东西、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因而从本质上说,主体的对象性活动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由此可以深刻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的整体性,把握其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发展过程中的一脉相承性,把握其对马克思主义丰富和发展的现代性。

  主体只能从有限的阶段、部分、形态、事物着手认识客观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和有限的矛盾关系,通过有限去把握无限,从多样性中去把握统一性,从局部去把握整体性。因而,主体追求真理是具体的课题和永恒的过程。客观世界的辩证状态是真理过程的客观基础;真理则是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的无穷层次在人的意识中的反映过程。不承认或不懂得真理是一个过程,就丢掉了真理的最本质的方面,就不能真正坚持真理是客观的这个基本观点。主体的认识绝对不能一下子穷尽对事物整体的把握,总是从具体的现象、现实入手,从那些在现实中与主体的最切身的利益、价值有关的最直接的事物入手,即总是先认识事物之间的一些关系、联系,尔后才逐步认识更多的关系、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通过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不断解放思想,把实践标准不断具体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实际,提出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三个代表”标准---形成符合认识和实践主体阶段性发展的合目的性的规定。显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的理论认识的不断丰富和升华,充分证明了党的真理性认识的具体性和过程性特点。

  黑格尔讲:“如果真理是抽象的,则它就是不真的。”“哲学是最敌视抽象的,它引导我们回复到具体。”[5](P33)这里所说的“具体”和“抽象”都是感官不能直接感触的东西,“抽象”是指思想上的片面性、局部性,“具体”是指思想上的全面性、整体性。黑格尔关于真理具体性的思想包含两层意思:真理是对立物的统一,真理只有在同一与差异的统一中,才是完全的,所以真理唯在于这种统一;真理是一个不同规定的内在有机的系统,“真理作为具体的,它必定是在自身中展开其自身,而且必定是联系在一起和保持在一起的统一体,换言之,真理就是全体”.[6](P58)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充分肯定黑格尔关于真理具体性的合理思想。马克思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1](P18)列宁也曾指出:“真理只是在它们的总和中以及在它们的关系中才会实现”.[7](P209)“真理就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构成的。”[7](P210)“真理是全面的”.[7](P212)列宁特别强调了“总和”、“关系”,实际上就是指出客观世界的统一整体性。这一论述为我们从“三个代表”的整体及相互关系中把握其与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联系提供了思想武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在新的伟大实践中获得的具体真理和过程真理。

  二、从主体认识的内在矛盾性上入手

  真理是主体对客体的正确反映,真理的状态取决于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方式。从主体方面讲,主体的认识能力状况是一个重要环节,由于主体的认识能力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这就使主体的认识,使主观和客观的符合,也就使真理成为一个动态的过程。人类总是在为自己的历史终极目的而奋斗着,希冀把完全地绝对地正确认识客观世界的可能性变为现实。这就使主体的认识和实践永远处于一个动态的运动和发展过程中。主观和客观的符合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有它历史的终极目标;这个目标,从总体上说可以达到,但在现实中永远有差距,永远没有尽头。这本身的确是一个矛盾;但正是这个矛盾,使认识,使真理成为一个永恒的过程。因此从过程中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真理性,就必须把它放到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长河中去把握,把它看成是认识往上的具体的纽结。中国共产党人只有按照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地探索世界和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才会有党的不同时期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才会有党的指导思想提法的不断丰富和现时态的特殊表述形式,才会彰显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形态和旺盛的生命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主体把握真理的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绝对和相对、过程和阶段的对立统一的现时态,是不断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性结论,使党的指导思想不断地现实化、具体化,并具有工具性和可操作性,容易被认识和实践主体认同和接受。

  认识的内在矛盾存在于认识客体和主体的本性中。认识客体是包含着内在矛盾的。认识客体之所以运动、变化、发展,正在于内部矛盾的不断展开,客体的内在矛盾是客体的本性。同样,认识主体内部也存在着矛盾,正是这种矛盾的存在和展开,才推动着认识和认识能力的发展,认识主体的本性也在于它的内部矛盾。恩格斯指出:“一方面,要毫无遗漏地从所有的联系中去认识世界体系;另一方面,无论是从人们的本性或世界的本性来说,这个任务都是不能完全解决的。但是,这种矛盾不仅存在于世界和人这两个因素的本性中,而且还是所有智力进步的主要杠杆,它在人类的无限的前进发展中每天地、不断地得到解决,这正像某些数学课题在无穷级数或连分数中得到解答一样。”[4](P40)我们党谙熟这一思想的真谛,不断提高自身的认识能力、执政能力和水平,并努力付诸实践。党在当代提出“与时俱进”的思想就是对真理性认识的矛盾运动具体过程的深刻把握。主体的认识能力“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4](P45)解决认识能力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无限性与有限性的矛盾是追求真理过程中的主体性环节。

  认识能力是至上性与非至上性、无限性与有限性的矛盾统一。一方面主体的认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不仅能正确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正确反映事物的内部本质;不仅能反映事物的一级本质,而且能反映二级本质、三级本质……以至无限地深入下去。简言之,认识从主体整体方面说,有能力达到客观真理,具有至上性与无限性。另一方面主体的认识不能够绝对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不仅不能一下子就正确反映事物内部的无穷级的本质;而且也只能近似地反映事物的一级本质、二级本质、三级本质,并且这种反映既是有条件的又需要有一个过程。从认识的每一个现实的主体(个体、群体、社会)方面说,达到客观真理的认识能力是非至上性的与有限性的。从马克思主义对主体的认识能力分析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主体认识能力至上性与非至上性、无限性与有限性的矛盾统一,作为理论形态是相对与绝对的辩证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具体化、现实化、过程化的理论表征。

  主体的认识的实际过程包括整个人类的认识过程和每一个具体的认识过程。只有在认识的实际过程中,主体的认识能力才能显现出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执政主体在认识和实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的认识能力不断提高的彰显,它解决的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新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伟大实践,需要符合时代要求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这就要求我们的理论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红线,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出发,结合中国的实际提出的开放的应用性理论体系,体现了逻辑与历史的有机统一,验证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逻辑力量。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在强调实践的重要地位的同时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因为逻辑推理过程是现实世界中客观联系在主体思维中的模写,是事物中带有普遍性的联系的反映;逻辑推理的格即正确的推理形式,是在人类社会长期实践中形成并由实践证明过的。“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7](P233)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于不同的历史时期,面对不同的历史任务,但都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有共同的立场、观点、方法;都坚持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有共同的社会理想;都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有共同的政治立场;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共同的理论品格。因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体认识的结果,必然以简洁的逻辑推理形式表达出来,体现了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脉相承性和时代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阶段性认识的绝对性、至上性,又有过程中和未来的非至上性和相对性,构成认识和实践的重要一环,反映了我们党在思想理论上的成熟。“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是被双重的困难围困着,就其本性来说,它只能在一个无限的渐进的进步过程中实现。这已经使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说:无限的东西既可以认识,又不可以认识,而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4](P577-578)马克思主义不是算命先生,不可能将未来社会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阶段都描绘得一览无余。我们党深知之精要在于立足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立足当代中国的现实,振兴中华、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思想,深刻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现实性原则。主体认识和实践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无限性与有限性,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至上性、无限性总是通过非至上性、有限性来表现;非至上性、有限性中总是包含至上性、无限性,至上性与非至上性、无限性与有限性的矛盾统一于主体认识和实践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具体的认识和实践都是这两个方面的统一体,只有辩证地把握这一点,从这个视角认识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真理性,才能科学地把握而不至于掉入相对主义或绝对主义泥潭,不使其教条、僵化或歪曲误读。

  三、必须基于对实践的二重性和实践的双重品格的认识

  真理性认识的层次,反映在一定条件下认识主体的实践标准的具体性和过程性,即相对性和条件性。理论首先要受命于实践才能够指导实践,理论不是亘古不变的,它是在实践中不断地获得补充、修正、丰富、发展的。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8](P406)主体认识世界的程度,始终受历史条件和实践水平的限制,历史条件改变了,实践发展了,认识也要向前发展,新的历史条件必然要促进理论的发展。列宁指出:“现在必须弄清一个不容置辩的真理,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必须考虑现实的确切事实,而不应当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因为这种理论和任何理论一样,至多只能指出基本的、一般的东西,只能大体上概括实际生活中的复杂情况。”[9](P26-27)当今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存在,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的中心内容。只有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去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真正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才能真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真理是具体的,是过程,是由实践的二重性决定的。因为主体的实践是主体真理性认识发生的根本原因;主体实践的二重性决定了实践自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实践的过程性和具体性,从真理发生上说,决定了真理是过程和具体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时代的产物、实践的产物,着力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特征和实践要求,就要深刻把握实践的过程,既是运用理论、检验理论的过程,也是认识真理、发现真理的过程。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眼于未来新的实践与发展,认为实践是没有止境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探索是一个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和认识过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源于实践,又回到实践中去,指导新的实践,形成新的认识,实现认识上的不断飞跃。深刻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基础,对于我们准确地把握这一理论的真理性,深刻认识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更加自觉地运用这一理论指导全党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明确指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1](P152)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列宁对此进行过深刻的论述,并揭示出实践的品格:“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10](P183)实践的双重品格,使它不断赋予理论以新的内容,并成为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理论主旨和目的,就是“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党提出的这一命题,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科学地看待马克思主义本身,是从当代现实出发、运用实践的力量来解决理论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党的十六大指出:“我们一定要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11](P10)这三个“解放出来”,就是以实践为主导对理论与实践之矛盾的真正解决,从而弘扬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的原则,通过实践检验和发展真理,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1845年马克思就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āndliche]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2](P58-59)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主体的实践活动具有把思想同客观真正现实地联系起来的特性,一方面它是主体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即在一定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另一方面,它又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有直接的现实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双重品格,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体系具有普遍性的品格,作为实践的目标要求又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而进行艰辛探索和伟大实践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具体的、过程的真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形象地表明这一重要思想的实践价值和实践品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所以有力量,正是由于它是经过实践检验过的客观真理,正是它高度概括了实践经验,使之上升为理论,并用来指导实践。列宁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13](P311)而理论到底是不是正确地指导实践以及怎样才能正确地指导实践,离不开实践的不断检验。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马克思主义一定要向前发展,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不能停滞不前。客观世界是不断发展的,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研究新事物、新问题,不断做出新的概括。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12](P24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普遍的真理,但它并不能提供解决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问题的现成答案。实践对理论的检验是在实践活动的整个过程中进行的。

  真理是具体的,是主体纠正、补充、创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路线、方针、政策等是促使认识、理论发展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见之于实践的决定性因素。实践某种真理性认识还要使之在其适用的不同领域形成具体的办法措施,才能实现主体的目的性规定。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就是要体现在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中。“三个代表”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阶段性主体实践的目的性要求,统一于整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这里既有阶段性的过程问题,又有不同方面的整体性问题。社会科学同自然科学相比,受主体因素限制较多,社会现象比自然现象复杂,而且难以控制,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设计一种条件,在实验室里进行观察。观察社会现象的时候,受认识和实践主体的立场、观点、方法、地位、利益、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对某种社会思想、理论的认同有差异或认同的程度不同是客观的。但必须看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然产生于社会实践,它的内容便是社会实践所揭示的客观真理。这种客观内容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以反映者的意志为转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来源于当代的中国实践又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证实、发展、完善的开放的应用性理论体系。

  四、必须从认知理论的覆盖性问题着眼

  真理是具体的,是过程,表现在一种理论覆盖面的现时态和条件性上。科学的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理论的生命力在于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其覆盖面,不断创新。这表明任何理论都是在一定的时代、一定的领域既具有广泛性和确定性,又具有具体性和过程性(相对性和不确定性)。“哲学与它的时代是不可分的。所以哲学并不站在它的时代之外,它就是对它的时代的知识……没有人能够真正地超出他的时代,正如没有人能够超出他的皮肤。但另一方面就形式看来,哲学也可以说是超出它的时代,即哲学是对时代精神的实质的思维,并将此实质作为它的对象。”[5](P64)理论总是在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范围、方面、条件下的实践的产物。“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现时态表现,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创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所证明。面对当代中国和世界的新变化,面对党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任务的新变化,要实现新目标,适应新环境,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迫切要求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调整其适应性和覆盖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发展实践中创新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是“时代精神的实质”,是具体的、过程的真理,把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推进到一个新的境界。

  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和共同思想基础的核心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公理性特点。爱因斯坦说:“由经验材料作为引导,研究者宁愿提出一种思想体系,它一般地是在逻辑上从少数几个所谓公理的基本假定建立起来的。我们把这样的思想体系叫做理论。理论之所以能够成立,其根据就在于它同大量的单个观察关联着,而理论的‘真理性’也正在此。”[14](P115)科学的理论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产生并经过社会实践检验过的人类思维成果,它是一种抽象的具体,反映了特定对象领域里事物的本质、规律和普遍的内在联系,以概念、命题和原理组成的有严密的逻辑体系构成的系统。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这样的新概括,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它赋予了科学社会主义以新的内容,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内在动因的统一。同时,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价值和真理也是统一的,“三个代表”的要求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尺度,其中的“发展要求”、“前进方向”、“根本利益”都包含着真理和价值的统一要求,即都要求既合乎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又合乎人民利益和人民愿望。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个科学的应用性理论系统,又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系统,其覆盖面必然要不断拓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很强的系统性,但这个理论系统又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不断发展的理论系统。实践是永无止境的,认识真理不是一次完成的,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我们推动实践创新的根本指针,又是我们深化理论探索的崭新起点。我们在前进中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新情况新课题,还要应对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和挑战,因此还要继续进行新的实践和新的探索。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才能不使我们的思想僵化,同一切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划清界限。

  综上所述,主体认识的发生、发展是和社会实践紧紧结合在一起的,客观物质世界作为主体认识的源泉和实践的实在内容,不会自动进入主体的认识和实践领域,成为主体的对象物,客观世界在成为主体认识对象之前,总是先成为实践的对象,构成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历时态和现时态交互作用的无限链条。认识真理是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相对到绝对、抽象到具体、片面到全面、局部到整体、贫乏到丰富的发展过程。只有通过变革现实的实践,才能不断认识客观世界,尤其是对事物规律和本质的认识,必须经过长期的变革实践才能逐步揭示和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变革当代中国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提出来的真理性认识,是具体的真理,过程的真理,科学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理性问题,对把握马克思主义现代性问题具有重要的认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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