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wdwxtg@qq.com 论文发表QQ:329612706 微信:lianpu13
当前位置首页学术中心 学术资讯 学术会议
  • 正文内容

“社会变迁中的司法审判、法律知识与法律职业:从明清到民国”学术研讨会召开

阅读:1550 次 作者: 来源:HKUCCL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18-05-23 10:03:16
基本介绍:

  2018年3月25日,“社会变迁中的司法审判、法律知识与法律职业:从明清到民国”学术研讨会在香港大学法学院举办。

  会议由五个讨论单元组成,上午的两个单元侧重讨论民国早期的律师职业化进程、法律专业教育的展开、司法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以及三者之间交错复杂的关系。

  上海社科院的陈同教授通过考察近代早期上海律师群体的教育背景,揭示了法律职业在中国的出现及其特殊历史背景。中国人民大学的尤陈俊博士通过分析“律师”这一概念在民国时期所内涵的不同职业属性,分享了对近代律师职业形象建构的观察与体认。

  与前两者颇为宏观的理论与方法相比,湖北大学李严成教授对“李景光案”的研究堪称微观案例研究的典范,以小见大地说明了近代中国律师管理体制所面临的诸种困境。

  第二单元的讨论围绕中国早期法学教育和律师执业活动展开。上海市委党校的沈伟博士对近代上海的诸多私立法律院校之生存与发展模式做了独到的分析,廓清了民初律师制度构建过程中出现的冲突与张力。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邱志红博士以林行规法律事务所档案为主要研究材料,描摹了近代中国另一个大城市——北京律师群体的职业化进程和执业活动模式。

  香港浸会大学历史系的谭家齐从社会舆论对司法审判影响的角度,以晚明推官判牍《盟水斋存牍》等为研究核心,探讨地方法官在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如何受司法公开性所影响,以及法庭在司法原则,人证物证,以及大众舆论出现矛盾之时,又有何坚持及取舍等问题。

  中山大学法学院的杜金以清代《圣谕像解》为素材,通过对此类宣讲圣谕书籍编写前因后果、相关制作成本及其潜在读者的追溯,分析地方官员推行解释圣谕书籍活动背后的政治动机。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孙慧敏以1931年北平李静仪离婚案为中心,通过对日记及相关新闻等史料的搜集,指出不具法学专业背景的诉讼当事人在民国法律史叙事中经常被忽略的主体性,并对公众对女性性别角色的期待如何影响女性诉讼当事人对其法定权利的索求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中山大学的潘炫明与香港大学的吴海杰对清代、民国到共和国时期中国农村的“非专业”法律服务群体的历史进行了深入分析,反思过去研究中国律师行业职业化的传统范式所固有的缺陷,认为对西方的法学理念与研究方法的生硬套用,导致对那些与主流职业律师长期并存于中国社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关注逐渐被边缘化甚至忽略。

  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徐忠明以“在路上:走向社会科学的中国法律史”为题,提出当下法律史研究的三种路径,分别为史学取向,教义取向以及社科取向,较之前两种取向的法律史研究,社会科学取向的研究领域要宽广很多。而与当下法学界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的争论相比,中国法律史的研究取径和问题关怀更复杂些,这是因为从事法律史研究的学者,分别来自史学界和法学界,他们的学术训练不同,问题关怀各异,从而导致研究方法和理论运用上的差异。


标签:学术研讨会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