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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文物受损 武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在行动

阅读:1594 次 作者: 来源:荆楚网 发布日期:2018-05-29 15:17:43
基本介绍:

  "检察官,我家附近的古建筑'武泰闸'受到很多明显损坏,你们管不管呀?"4月12日上午,武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室的检察官接到一位群众的匿名来电,反映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武泰闸"正在遭受损坏。

  武泰闸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巡司河上,是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清朝光绪年间主持修建的,承载了近百年的防汛蓄水功能,后因改造,其防汛蓄水功能逐渐消失,并于2008年被湖北省政府正式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可以对历史文献的记载内容进行证实、校正和补充,可以为人类发展新的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提供借鉴,也是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以及科普教育的生动教材。

  了解相关信息后,公益诉讼工作室成员当即决定奔赴现场,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取证调查。在现场,检察官发现武泰闸的主体建筑上非法建有一间活动板房,主体墙面上多处被油漆刷写小广告,严重影响了文物的安全以及美观,导致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和环境风貌不相协调。随后,检察官们走访周围居民,了解到"这里总是时好时坏,小广告屡禁不止,活动板房是近期才建起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该法第六十六条还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按照《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武昌区文体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武昌区文物行政主管单位,负责对辖区内的文物进行监督管理。

  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堤闸,被非法建筑侵占、广告涂刷,损害了公共利益,保护工作迫在眉睫。现场调查、走访群众、留存证据、查阅资料、咨询专家……半个月的时间里,武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室检察官马不停蹄,全面查实情况,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月4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武昌区检察院向区文体旅游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拆除"武泰闸"主体建筑上的活动板房,恢复其历史原貌;对主体墙面上涂污的广告进行清理,并加大巡查力度,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切实保护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区文体旅游委员会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立刻成立文物执法整改专班,会同相关执法单位到文物现场实地查看,制定整改方案,将活动板房和小广告等进行清除整改,并表示将继续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武昌区检察院对整改情况积极跟进,多次组织检察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直至发现该文物已恢复原有风貌。

  5月24日,区文体旅游委员会向武昌区检察院送达《检察建议书》回函,详细介绍了整改措施和效果。

  检察建议效果显着,武昌区检察院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对辖区内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资源进行重点排查,开展文物保护法治宣传,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提供法治保障。(通讯员 潘星 付静)


标签: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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