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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托利对“平等”思想的理解

阅读:1137 次 作者: 来源:论文网 发布日期:2018-06-13 17:57:18
基本介绍:

  在萨托利的所有思想和观点中,给我震撼和启示最大的是他对“平等”含义的理解,同时也是我认为他思想中最保守的组成部分。

  其“平等”思想的核心是:人生来是不平等的,这一反他所推崇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关于“人生而平等”的号召,实在让人有很多不解之处,难道萨托利宣扬人生来的不平等是在否定人的自由,为等级制度辩护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实他关于人的不平等思想正是为其自由主义思想进行辩护的。

  一、对“平等”概念的理解

  萨托利对“平等”思想的理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平等是自然发展的结果,而平等是打破自然,它是人们坚持不懈,努力行为的结果。萨托利认为“不平等可归因于天意,而平等只能是人类行为的结果。不平等是自然,而平等打破自然。”

  因此如果社会上的每个人都遵循自然,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那么就能保证良好的社会秩序;反之“一旦开始追求平等,曾经被认为是‘自然’存在的权利、财富、地位及生存机会等方面的差异,就不再是一成不变的被人接受的差异了。”另外,他在引用托尼和卢梭的话时还写道:“不平等易,因为它只需要随波逐流;平等难,因为这需要逆流而动。”因此,萨托利认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不平等是一种常态;而平等是“一种抗议性的理想”。“平等体现了并刺激着人对宿命和天命、对偶然的差异、集体的特权和不公正的权利的反抗”“平等也是我们所有理想中最不知足的一个理想。其它种种努力都有可能达到一个饱和点,但是追求平等的历程几乎没有终点。”通过上面的阐述我们可以得知,虽然不平等是自然,但是人们并不会满足于常态而是去追求理想,但是这个理想——平等的追寻过程却会使人踏上无尽的历程,因为在某些方面实现的平等会在其他方面产生明显的不平等。因此平等可以说是政治理念中的一个面临困境的思想,它既是一种抗议性的理想,是对现实生活的不公正的反抗,但同时它又是一个最不知足的理想,永远没有饱和点。

  其次,平等的概念本身主要表现为平等的相同性和公平性。一方面,萨托利认为,“平等是个两面玲珑、而且是唯一能够同时与相同性与公正性联系在一起的概念。”一方面,平等可以表达相同性的概念,例如我们可以指着桌上的一堆相同的台球,说他们是平等的;另一方面,平等还包含着公正的意思,例如给绩效和能力不同的人以相同的待遇,这对于绩效高和能力强的人来说就是不平等的,因为这种平均主义的分配方法对他来说是不公正的,在这里要做到平等,就要给相同的人以相同的待遇,给不同的人以不同的待遇,而不是“一刀切”,给所有人的都是相同的。因此,萨托利说,人们之所以真正认可人为的平等,并不是因为他们都是相同的,而是“受到一个据说确凿无疑的理由的激励:人人生而平等。一旦把精神意义上的平等和物质意义上的平等区别开来,我们就会认识到,截然相反的说法才是正确的:我们坚信,严格说来,促进某些平等,以弥补人们是——或者可能是——生而有别的这一事实,是公正的。”另一方面,从结构上来看平等的概念仍然具有两面性,这主要表现为平等与自由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一种爱恨交夹的复杂关系,它既可以成为自由的最佳补充,试想人与人之间如果不能平等相处的话,那么人人自由又是从何而来呢,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平等是实现自由的前提和有力补充;但同时它也可以成为自由最凶恶的敌人,如托克维尔曾说过一句话,平等极易散发出一股邪气,它会使弱者把强者贬低到和自己相同的水平上来,而萨托利也说到“平等是一种太容易堕落的理想,它以恢复公正这一最纯洁的努力开始,却可能作为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的托辞而告终。”因此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平等是一个十分复杂,而且很难把握的概念,如果要追求平等,就要将他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即作为公平的平等。

  接着,萨托利还对平等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清理与总结。他认为我们不应该仅仅研究思辨层次的平等,这样做既不现实,更无益于解决各种关于平等的经验问题,因此他主张对于平等的研究应转向现实生活中具体的平等的研究。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平等和民主是吻合的,可以说平等是民主的应有之义,但萨托利认为,“有些平等早在民主之前就已经存在,和民主没什么关系。”也就是说,在民主制度之外也存在着平等,“并非全部而只是某几种平等属于民主家族,是这个家族特有的嫡传子孙。”而且他还提到,我们现在所说的平等,已经经历了二十五个世纪的漫长的发展与提炼过程,与古希腊时期最早出现的“平等”是不相关的,如我们现在所说的法律面前的平等、人人享有的言论自由的平等权利和各项权利都是与自由主义的自由和宪法保护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平等,而不是古代民主实践中所指的平等;萨托利还说到,自由也是平等的一个具体表现,当自由确实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时候,它还意味着平等的自由。接着萨托利谈到自由主义民主关于平等的三个基本主张:即平等的普选权、社会平等和机会平等三个方面,注意这里并不包括“经济平等”,他将“经济平等”纳入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范围,意指绝对平等,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由主义民主没有对经济平等的要求,因为他认为经济平等的要求可以由机会平等这一原则扩展延伸得来。因此我们现代的民主观寻求的是一整套“公正的平等”。

  最后,萨托利根据平等发展的历史进程将其分为四种形式,即法律—政治的平等、社会的平等、机会的平等和经济平等。前两种平等比较容易理解,它们是针对社会上的每个人来说的,即社会上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法律和政治权利与每个人都有相同的社会尊严,都应受到公平的对待。对后两种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关于第三种机会的平等,萨托利将其分为作为平等利用的机会平等和作为平等起点的机会平等两种,前者是指每个人都有相同的进取机会,在进取、升迁等方面没有歧视,职务向所有有才能的人开放,也就是靠自己的功绩获得利益的权力,后者是为了平等的利用机会,使每个人从一开始就有足够的物质条件以便获得与所有其他人相同的地位与能力,也就是如何平等的发展个人潜力的问题。同时他又强调,这两种机会平等之间是没有矛盾的,但是它们有逻辑关系上的先后之分:只有在每个人被给予了最大可能的公平起点之后,他们才能通过自己的能力和功绩不断地争取上进,也就是先有起始条件的平等,然后才能有利用的平等。

  关于最后一项经济平等,是指不给任何人以任何经济权力,从根本上说它追求的是环境平等化的问题,要么使大家都有相同的财富,要么就是所有财富归国家所有,也就是强调国家和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但是关于这一点正是萨托利所极力反对和限制的。

  因此,通过上面我们对平等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我们所要求的平等,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差别而言的,更何况也不是所有的差别都是可以消除的,如健康、相貌、寿命、才干和智力等方面,而是针对某些差别,而且这些差别在某个历史阶段我们认为是可以接受的,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很不公正,但却是可以弥补和补救的差别。萨托利认为要消除这些差别,就要以平等化的标准为转移。平等化的标准有两个:1.“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即让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份额”;2.“对相同的人一视同仁,即相同的人份额相同,因而不同的人份额不同。”根据对这两条标准的分析,接着萨托利便提出了两种根本不同的方法来对待平等:“平等对待,即相同的公平待遇;或平等结果,即相同的结果或最终状态。”对于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平等对待仅仅要求对待的过程及方式平等,但不一定会导致平等的结果,而平等结果则是仅仅要求最终的结果和状态是平等的,而不一定需要过程的平等对待。萨托利说,我们都知道,平等对待并不排除差别,也就是说并不会产生平等的结果,但是却很少人明白平等的最终结果必然要求不平等对待的手段,也就是要求歧视性对待,以至于平等的结果成了人们唯一的关心对象,但是这样做很容易让目标毁掉手段,过度的不平等对待很容易导致人人为敌的战争状态。因此,萨托利说,“核心问题是,追求平等结果会损害平等对待,以致无法保证所追求的仍然是它所宣布的目标。”

  二、自由与平等的关系

  关于自由与平等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但是由于能否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将会直接影响到对自由主义民主理念能否正确把握的问题,因此在这里我们还有必要对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做一个简单的补充。

  自由和平等可以说是自由主义民主所要实现的两大目标,但二者之间的地位并不是平等的。前面我们在对“民主”思想进行清理时,提到了横向民主与纵向民主,在这里,我也想用纵、横两个坐标来界定自由与平等以及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平等简单来说就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因此可以说是横向民主方面的要求;而自由主要是指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其它非法权力的干预和强制,防止任意无限制的权力,因此可以说是纵向民主所要实现的目标。前面我们在讲到平等的概念时说到,平等与自由之间是一种既爱又恨的关系,当平等权利是指政治上每个人都有选举的权利,在社会上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政治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超越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它们两者之间就是一种“爱”的关系,是相容的;但是,如果平等超出了上述范围,扩大到经济领域的平等和以追求平等结果为目标的话,那他们二者之间就是不相容的,呈现出“恨”的关系,甚至要求这种极端平等的结果还会毁掉自由,因为实现经济平等和结果平等要通过“消灭私有财产、实现经济相同性”来达到,这样做的结果是造就了一个集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与一身的全能国家,从而造成了国家与公民之间权力的极大悬殊,公民失掉了反抗国家的自由。

  所以,我们要将我们所追求的“平等”限定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即要与自由相容的平等;否则,如果超出了这个限度,就会毁掉自由,进而毁掉我们的自由主义民主制度。而且“从时间和事实上来讲,自由应当先于平等而实现”,因为一个不自由的人,在平等问题上根本就没有发言权。因此,自由主义民主,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关系是:通过自由来一步步实现平等,而不是以平等求自由,因为“从自由出发,我们可以自由的走向平等;从平等出发,却无法自由的取回自由。这个行程是不可逆的。”自由是自由主义民主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核心价值。

  参考文献:

  [1]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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