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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文生教授详解法律术语翻译

阅读:599 次 作者:赵春雨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8-06-29 16:34:16
基本介绍:

  6月15日下午,第十期“通海讲堂”在奉贤校区E教231室举行。教育部首届“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兼外国语学院院长屈文生教授作题为“法律术语翻译:跨法系与跨语际实践” 讲座。外国语学院张正军副院长(主持工作)主持讲座,党总支副书记樊俊出席,大学英语教学部教师,大学英语拓展班、英语专业本科和法学院的学生参加了讲座。

  屈文生教授从“术语理解”谈起,指出法律术语翻译的两个关键步骤是理解原文和构建译文。法律语言准确严谨,其翻译具有不同于文学翻译实践的独特性。在翻译过程中要寻求不同法律世界之间的commensurability(通约性/公度性),首先要准确理解法律术语,尤其应注意一词多义的问题。屈教授以中文法律术语“当事人”为例,指出具有多个义项的术语在翻译过程中不应采用“单名单译”的原则,而应根据具体语境进行合理翻译。屈文生教授在谈到容易混淆的中文法律术语英译问题时,认为这类术语的翻译应建立在对它们充分理解的基础上。

  本次“通海讲堂”报告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主办,外国语学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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