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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 不将论文、外语等作为职称评审限制性条件

阅读:1000 次 作者: 来源:每日商报 发布日期:2018-07-08 08:34:47
基本介绍:

  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提出多项具体举措,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在统筹科技人才计划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部门、地方的协调,建立人才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防止人才申报违规行为,避免多个类似人才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在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方面,意见提出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引进海外人才要加强对其海外教育和科研经历的调查验证,不把教育、工作背景简单等同于科研水平。对承担国防重大工程任务的人才可采用针对性评价措施,对国防科技涉密领域人才评价开辟特殊通道。意见要求,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事项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记者3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机关将在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到2018年10月底,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省级公安机关要全面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全覆盖。根据公安部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定完善企业和群众办事指南并同步在线上公开,编制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同时,意见明确,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将公安行政权力下放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基层单位和部门,将审批服务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在窗口服务建设方面,意见要求,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整合窗口资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精简办事流程,大幅提高窗口办事事项即办件的比例,建立警种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和并联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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