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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补助办法”文物维修最高补助100万元

阅读:1036 次 作者: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07-25 09:47:54
基本介绍:

  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市近日印发《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文物保护项目及非遗保护项目两大类的补助范围及额度。

  《办法》明确,文物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维修保护。申报起点为文物维修工程预算总额达5万元以上的项目,每一申请项目补助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非遗保护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中山市级(含)以上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传承人、基地等单位或个人开展各项保护活动和传承工作。其中,市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每项目每年申报金额为2-5万元;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基地,每基地每年2万元。


标签: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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