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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评价不唯论文 作假要受惩戒

阅读:1014 次 作者: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日期:2018-07-26 16:10:12
基本介绍:

  昨日,《广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人才评价不唯论文,高层次人才失信将受惩戒,广东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将有制度保障。

  为加强柔性引才,草案规定,支持高层次人才来粤短期工作服务,短期来粤工作的外国专家,免办工作许可手续。同时,支持港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与本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培育高水平科研机构和新型智库。鼓励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规划、设计、建筑、会计、教育、医疗等专业人才在本省应聘执业,支持港澳青年人才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本省就业创业。

  对于人才的评价体系,草案规定,人才评价应当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不唯论文、职称、学历、奖项,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行业协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分类建立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

  草案还分别规定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人才住房保障、人才公共服务、人才市场服务、创业服务等,为人才发展提供了多方位的服务和保障。此外,针对近年出现的学术造假等现象,草案规定,建设高层次人才诚信体系建立高层次人才失信惩戒机制,对纳入系统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禁止其获得政府奖励和申报人才项目。同时还明确了人才工程入选人才的退出机制。(记者 何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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