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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物局紧急开展文物安全专项督查

阅读:1233 次 作者: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日期:2019-04-25 11:24:07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文艺网分享的文物资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事项规定》等法律法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物局于4月24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文物安全工作督察会议,旨在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文物安全责任,认真查找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坚持问题导向,查清问题,列明隐患,以查促改,严格整改,力求实效,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文物的绝对安全。

  据介绍,本次督察分东、西部区2个小组同步进行,重点督察盟市旗县区的国保、区保单位。以国保单位为主,同时抽查部分区保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督察的内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的认定;信息填报和公告公示情况;日常检查巡查情况;安防、消防、防雷设施设备效能;近年来文物保护单位的“三防”项目进展及经费监管情况;2018年以来国家文物局督办的盗掘、盗挖古遗址、古墓葬及破坏长城的查处案件等。

  内蒙古是草原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活动的主要地区。先后有匈奴、鲜卑、突厥、回鹘、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各民族之间不断交流融合,留下了众多的文物古迹,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被国家文物局公认为全国文物大省区。特别是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之后,明确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古迹总数达21000余处,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岩画、近现代代表性纪念建筑等;共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1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1处,盟市旗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00余处;全区有长城7570公里,占全国长城的31.51%,分布在全区12个盟市、76个旗县,年代有战国秦、北魏、西夏、金代、明代等共11个历史时期,居全国第一;有各级各类博物馆193家,其中,国家一级博物馆2家,二级博物馆9家,三级博物馆17家。

  近日,有着800多年历史、享誉全球的法国巴黎圣母院被大火侵袭,可以说是震惊世界。因此,面对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汲取惨痛教训,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物局紧急召开视频会议,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建筑博物馆等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更加周密地防范化解全区文物安全重大风险,以确保我区文物安全持续稳定。

  自治区文物局局长陈永志强调,一定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文物保护和利用这一中心任务,牢牢守住文物安全生命线和底线:一要明确各级地方政府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二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文物部门同时负责制定文物行政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查处文物违法案件,督办行政责任追究,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安全事故、规范文物市场。三要落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文物所有人、使用人是文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明晰领导责任,明确文物安全管理人,健全文物安全岗位职责,配齐安全保卫人员。

  另悉,自治区文物局近期将联合消防、公安等部门,严格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对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察,重点督察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安防和消防情况。陈永志要求,相关单位一定要借此机会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对于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对外开放和使用。各盟市要先期对属地文物和博物馆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专题报告,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和措施,排出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把责任压实,把工作落实到位。自治区文物安全专项督察要对此次督察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文物和博物馆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各级文物管理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文物安全的危机意识。

  陈永志强调,文物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不容有丝毫马虎。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推进地方各级政府间、政府与部门间、文物部门与文物和博物馆单位间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政绩、业绩考核中,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二是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管理使用单位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的队伍并加强管理,按要求配置文物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巡查,做好文物安全档案和巡护管理记录,职责明确,防护到位,常态化管理。三是各级文物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坚持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四是建立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继续与纪检、公安、宗教、部队建立法人违法案件移送、联合打击文物犯罪、联合整治宗教文物场所消防安全、联合田野文物巡查等联合工作机制,合力整治和开展专项行动,助推文物安全环境好转。五是对于文物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地区和单位,尤其是田野文物巡护力量严重缺失的地区,地方政府要给予重视和支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足够的保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弥补管理缺失。同时,各级各地要加强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逐渐形成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对已处理过的文物安全违法、违规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曝光,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记者 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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