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逻辑思维是法律人思考事情的特定思维方式,是经过认真思考推算出来的可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思维模式。现如今,我国法学界对此研究还确有不足,一般逻辑就是主观的,是抽象虚幻的,使得我国对此研究非常缓慢。本文旨在通过笔者对法律逻辑概念的简要描述,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逻辑思维,并将法律逻辑思维运用到相关工作中。
关键词:法律逻辑;思维方式;思考模式;
1、法律逻辑概述
法律逻辑是法律人思考事情的思维方式,广泛存在于立法、司法之中。法律逻辑又是一门学科,它可以看作是法学与逻辑学的交叉学科,就好像法社会学、法经济学那样,法律逻辑思维包含着法学思维和逻辑思维。法律逻辑是经过一系列的演进后形成的,是人们大脑思考后的体现,是智慧的结晶。由于思想本就是变化多端,毫无规矩可言的。所以,我们就应该从多方面去理解这种形式和规律,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法律逻辑。法律逻辑的研究从古至今总体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是人们以具体应用形式逻辑去理解案例;第二个阶段是法律逻辑萌芽露出,人们开始以法律思维来论证法律;第三个阶段是法律逻辑走向多元化,非形式逻辑逐渐走向主流。
1.1、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有人可能会问到法律逻辑到底是什么?需要我们从不同方向探讨。法律逻辑不能简简单单与普通逻辑相对立,法律逻辑所研究的东西属于逻辑学和法学的结合,所以法律逻辑应包括形式逻辑。逻辑形式多种多样,但它到底要如何纳入法律的领域,这就需要我们怎么去理解它。法律逻辑包含在法律论证当中,要重点在法的证立层面而不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发现法律。规范理论不同于法律理论,规范理论更注重规范的类型学说以及规范体系的构造,而法律理论更注重法律论证的基本模式。
1.2、法律逻辑的研究意义
曾想起之前看到过一句话,如果你连法律逻辑都不清楚是什么的话,那你要怎么去理解立法以及立法的原因和内涵。相应的也会影响到司法上,办案无逻辑的岂不是要办冤假错案。这说明法律逻辑存在于立法、司法之中,要学会用法律思维去办事,去解决问题。
法治社会是新中国的目标,是我国践行依法治国道路的最终目的,是一种中国发展的治国的最好的方法。法律逻辑思维能够加强大家对法治的理解,这对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办事很有必要,是我国为实现法治目标所要走的坚定不移的道路。
法律逻辑是经过科学推理后演变形成的,这样推理的结果能更使人信服。通过事物相互之间逻辑推理出来,法律推理和法律证立都是要通过逻辑分析的。法律的定制与创立必然是要维护社会公正的,可以保证人们的言之成理,言之有据。
培养法律思维,提高人们对道德和法律的分辨能力。遇到问题时,首先用法律逻辑来办事,而不是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来绑架他人,提高了办事效率。培养法律思维,人人按照法律做事情就是提高法律的公信力,在法律适用中,法律为大家树立起标杆,符合我国法治的方针策略。
1.3、法律逻辑的特征
法律逻辑的特征很多,典型的有严谨性、正当性、公正性等。它是规则治理的基本概念,法律逻辑就是要求人们用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想事情,法律逻辑包含了事实与证据。在司法中,人们更加倾向于常规的三段论模式。把常规的三段论合理合法地串联起来,这就是法律逻辑的特征。
2、存在的争议问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前任大法官霍姆斯提到过:“法律应更加注重生活经验的作用。”人们以此说法作为反逻辑主义主要观点。反逻辑主义与反形式主义是一直都存在着的,霍姆斯并不是彻彻底底反对法律科学的作用,他只是更加强调了要推陈出新。要以法律的科学和生活中经验相结合,以严整的法律和新鲜的法律相结合。科学是具有严密性的,人们如果过度注意法律科学的严密性,就会导致法律更加理性,甚至可能会一成不变,止步不前。世界是在变化的,法律也是要一直变化发展的,这才能够创立更适合社会的法律。因此霍姆斯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我们不能全盘加以否定。霍姆斯的观点尤其是在西方国家就显得很重要了,但并不是说这一观点是在否定逻辑的作用。
法律逻辑体系问题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问题,就像克卢格的《法律逻辑》中认为法律逻辑就是形式逻辑在法律中的运用;吴家麟先生的《法律逻辑学》也认为“形式逻辑体系加法律例证”认为是法律逻辑研究的框架和内容。逻辑和经验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关系,他们是可以互相吸收的,法律既要有逻辑的作用,也必须要有经验的作用,两者缺一不可。
3、如何培养法律逻辑思维
法律逻辑一定要充分运用到法律实务中,要充分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要让法律逻辑为提高我国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思维素质服务。法律逻辑要面向所有法律人,法律逻辑要时刻被法律人铭记于心,要充分运用到立法、司法当中。
由于我国的法律逻辑研究并没有统一的官方认定,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各种各样的争议与问题。面对问题,我们鼓励积极探讨,这些不同的学术群体之间也要互相尊重,相互借鉴。只有这样,才会对我国法律逻辑发展有所促进,才能产生各种各样的学术成果,才能使法律逻辑思维深入人心。
要积极向西方学习先进理论知识,明白自己的不足。我国研究法律逻辑的人相对较少,这是因为我国对法律逻辑研究完全是在初步摸索阶段,这自然不能和西方先进理论知识相比。我们应该正视自己的不足,引进西方先进书籍,借鉴经验。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学习,开阔我国学者的视野。
4、总结
中国法律逻辑研究起步晚,从无到有发展起来很不容易。由于人们交流不够,相互之间影响也很小,法律创立,运用不到位,使得法律逻辑建设走了很多弯路。法律逻辑更多地体现了法律思维的一种,法律人理应用法律逻辑去思考,用法律思维去办事,为推进国家法治化道路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要提高我们的法律推理能力,锻炼法律逻辑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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