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凌晨2时30分许,北隅派出所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岭南美术馆对出江边有一男子舒某某(21岁,东莞市人)欲跳河轻生,其家人和朋友也在一旁劝说。
由于事发凌晨时分,而且正值汛期,江水水流湍急,江面伸手不见五指,能见度非常低,如若舒某某跳河轻生,救援将会非常困难。辅警黄文康等人随警赶到现场处置。处警人员积极对舒某某进行劝导的同时,快速联系了119、120及救援船等在周边待命。
经了解,舒某某因债务问题与家人发生意见分歧,其家人及朋友已苦劝多时,但舒某某仍然无法释怀,有轻生念头。正当家人、朋友、民警苦心劝导时,突然!舒某某毫无征兆地纵身跳入江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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