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要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和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的有关要求,立足现有条件,采取积极措施,扎实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相关工作。
贫困重度残疾人,是全社会最为困难的弱势群体,也是脱贫攻坚中各有关部门需要帮扶的重要群体。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是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和内在要求,是广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精准脱贫的现实需要和迫切愿望。
贫困重度残疾人
将会享受到怎样的照护服务?
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会有怎样的组织保障?
一起了解一下吧~~
1
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相关工作
如何展开
精准确定
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通知指出,有条件的地方要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残疾人纳入集中或社会化照护服务政策范围:
1.16周岁以上;
2.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
3.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程度为一级或二级;
4.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属于建档立卡残疾人。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入住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要依托和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为其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对于符合条件但无意愿入住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要组织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属、邻居及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其提供居家服务、日间照料、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通知还指出要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台账,这样当地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信息和基础数据就可以被动态掌握啦!
依托和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
集中照护服务
各地可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敬老院、幸福院、养老院、乡镇卫生院、托养机构等,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有长期照护需求和意愿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
通知中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机构作了以下规定——
◆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和多功能护理床、轮椅等康复辅助器具;
◆明确托养入住程序、标准和流程,建立“户申请、村申报、乡审批、县备案”和公示公告制度;
◆签订照护服务协议,对不同类型的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实施分区管理;
◆优先从贫困家庭特别是托养对象家属中聘用照护服务人员。
推动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
社会化照护服务
◆贫困重度残疾人分散的地方,可采取互助式服务的模式,以村为单位设立邻里互助服务点,以残疾人的生活照护需求为导向,提供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代购用品、送医送药等服务。
◆依托现有或新建村级公共服务场所,积极培育和引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以居家照料、上门服务、日间短托为主,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居家服务和日间照料。
◆强化家庭在残疾人照护服务中的第一责任主体地位,优先选用贫困残疾人家庭有照护服务能力的亲属就近就便为有长期照护服务需要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有公益性岗位予以安排。
◆要签订照护服务协议,明确互助双方权利义务,由村“两委”干部定期对照护服务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要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定期随访、记录病情,监督按时服药,进行治疗康复和照护服务指导。
◆要建立健全照护服务人员考勤考绩、待遇奖励、工作经费募集等规章制度,以及照护服务人员、服务对象档案和互助服务信息台账。
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
◆多方整合和利用资源,充分发挥和利用医疗机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等专业机构的优势,积极为接受照护服务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实施手术矫治治疗、康复训练,配置康复辅助器具。
◆已建立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和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的地区,要优先将接受照护服务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纳入补贴和服务范围。
◆各地要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推进“福康工程”,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康复公益项目,助力贫困重度残疾人脱贫攻坚。
鼓励社会力量
参与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通知指出,要加大宣传倡导力度,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为其搭建平台、提供便利。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利用现有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闲置资源,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
◆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款捐物、提供志愿服务、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企业或个人对从事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慈善捐赠支出,符合现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有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2
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有何组织保障-
通知指出,加强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组织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级民政部门以及残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的智能作用,履行好相应职责。
除了加强组织领导,
以下两点更加值得关注
加强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统筹相关渠道资金支持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并向深度贫困地区适当倾斜。
民政部门要加大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投入力度,支持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要整合部门相关资金,“三区三州”所在省份要在脱贫攻坚时期将“阳光家园计划”资金优先用于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相关工作,为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加强监督管理
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扶贫部门要关注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等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组织加强对服务机构、服务组织、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绩效评估,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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