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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一女子因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

阅读:913 次 作者: 来源:台州公安 发布日期:2019-11-15 11:28:49
基本介绍:

  11月5日,天台县公安局白鹤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白鹤镇工作人员在村里工作的时候遇到了纠纷。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发现该乱搭乱建临时棚的主人叶某和工作人员起了争执。民警马上上前劝说,要求叶某配合工作。没想到拆除作业快要结束的时候,叶某突然激动万分,拿起旁边的破瓦片冲向现场工作人员。民警见状,马上把她拦了下来,激动的叶某拿着破碎的瓦片大打出手,嘴里还不停辱骂,期间致使民警在内的3名工作人员受伤。民警随即口头传唤叶某去派出所。但是叶某充耳不闻,全然不配合民警执法。叶某的儿子见状冲过来,阻碍民警带走叶某。

  随后,叶某被传唤到白鹤派出所,冷静下来后的叶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经鉴定,民警的伤情已经构成轻微伤。

  11月6日,叶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天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叶某的儿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记者 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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