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在辖区开展夜间集中治理中依法拦检了两名饮酒后无证驾驶涉牌摩托车的驾驶人。11月20日,两名涉事驾驶人已被移交属地津南区拘留所依法行政拘留。
被依法行政拘留的驾驶人满某和赵某二人系朋友关系。今年9月18日晚,二人相约前往津南区某处聚餐,在席间均喝了酒。聚餐后,由于自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违法,二人离开饭店后便双双驾驶二轮摩托车返回共同暂住地。在途经津南区汉港公路二道闸桥沿线时,被属地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的治理民警查获。经呼气时酒精检测,二人均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进一步核查中,通过将二人身份证信息录入查询,系统显示满某和赵某均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状态。随后,民警还发现二人当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中的一辆属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无牌状态;另一辆车则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
目前,经过对二人所驾车辆及悬挂号牌的技术鉴定,公安交管部门确认了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和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11月20日,公安交管部门对满某和赵某分别依法予以罚款7800元和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将二人移交津南区拘留所依法行政拘留。(记者 焦轩 郭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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