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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阅读:724 次 作者: 来源:铜陵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9-12-03 10:37:41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文艺网分享的政策解读资讯。

  4月3日,市政府出台了《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铜政〔2019〕2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支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务实推进民生工程,扎实做好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谋划好民生工程工作意义重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人为本、促进均等”的基本原则,听取民意、回应关切,认真梳理了重大民生政策,仔细对接相关重点规划,组织开展公开征集活动,合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在优先实施省级民生工程的基础上,谋划提出市级民生工程初选项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市委常委会审定2019年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待项目确定后,市政府印发《关于2019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铜政〔2019〕20号),对于项目调整变化情况进行说明,就做好全年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请问项目谋划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9月底,市民生办结合中央和省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在认真研究并征求各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基础上,下发了《铜陵市2019年民生工程调研工作方案》,正式启动2019年民生工程项目征集工作。

  (二)公开征集项目。2018年10份,在《铜陵日报》、市民论坛、铜陵财政信息网和市民生办微信微博同步发布2019年项目征集启事。举办《行风热线》大型户外音视频直播活动,并在部分乡镇(街道)、社区(村)群众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23个问卷调查点等,听取群众呼声,收集群众意见。

  (三)申报候选项目。11月上中旬,根据征集意见汇总情况,下发《关于报送2019年市级民生工程候选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对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财政承受能力,认真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积极谋划申报候选项目。

  (四)组织调研论证。11月中旬-12月份,组织召开多层次候选项目调研座谈会,对部门申报候选项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会商论证。在广泛调研和深入研讨的基础上,提出2019年民生工程建议实施项目,提交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三、请问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总体思路,精心做好各项民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七有”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奠定坚实基础。

  四、请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2019年新增7项,调整内容实施1项,合并4项后实施2项,退出8项,继续实施26项,共实施36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7项民生工程。包括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水环境生态补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补贴、社区管理服务提升工程等7项。

  (二)调整内容实施1项民生工程。在对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等救助基础上,增加困难职工帮扶内容,将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调整为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三)合并4项后实施2项民生工程。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与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个项目,合并为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中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调整出实施范围)。将民生保险与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2个项目,合并为民生保险。

  (四)退出8项民生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已健全,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大气)污染整治工程已常态化运行;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江心洲渡口标准化建设已纳入部门正常工作;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任务已完成,调整不再列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业扶持工程已分别纳入新增项目统筹实施,不再单列。

  (五)继续实施26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等26项民生工程。

  五、请介绍一下有关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9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着力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通知》提出了六项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人为本、促进均等,建管并重、注重长效”的基本原则,将民生工程与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基层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等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实施36项民生工程。要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民生工作放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要结合财力和基层实际,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用于民生建设,确保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民生工程所需资金,从严把关,不留缺口。要认真落实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做到民生工程资金及时申请、适度超前拨付。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导向、多元供给模式,依法合规引导撬动社会资本等参与建设管理,多渠道增加民生保障供给。

  (三)强化精准实施。市民生办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市直主管单位履行主管职责,县、区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职责,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过程管控和序时调度,在工程类项目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在补助类项目审查把关、评审认定、补助发放、报销补偿等环节,精准组织实施,提升实施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四)强化绩效考评。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巡视监督、审计检查、财政监督、特邀监督员监督等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和年度考核、社会组织第三方绩效评估评价、社情民意调查等体系,抓好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五)强化建后管养。坚持民生工程建设、运行和管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职责,确保项目管护责任、管护人员和管护资金落实到位。建立财政、社会、集体、个人“四个一点”筹资机制,形成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多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创新管养模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确保管养资金稳定持续、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合理多元、民生工程效益持续发挥。

  (六)强化舆论宣传。坚持把十九大精神贯彻与民生工程宣传全面、有机相结合。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利用互联网+宣传模式,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全面推行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增强舆情意识、做好舆情回应,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不断提高城乡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满意度,为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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