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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文化公司“鉴宝”差点“失宝”

阅读:546 次 作者: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日期:2018-04-05 16:37:04
基本介绍:

  文化公司装潢豪华气派,“鉴定专家”点评“头头是道”。不明事主拿来藏品寄拍,却被一路忽悠骗取钱财。近期,广州天河警方破获全市首例利用文物拍卖骗取服务费的合同诈骗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1000万”的花瓶要收3万的拍卖费

  家住深圳市龙华区的张先生家里有一个祖传的瓷器花瓶,自1987年从父亲手中接过来后,他就一直想找人鉴定一下这个花瓶的真正年份。2014年5月,张先生在网上搜索到广州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网站,通过网站客服与该公司的“技术顾问”取得了联系。“技术顾问”通过张先生上传的花瓶照片,“判断”出花瓶是很有年代的一个藏品,要张先生找时间到其公司进行实物鉴定。

  很有年代,又可以免费鉴定,张先生喜出望外,4天后就与妻子带着花瓶来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某大厦的广州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找到了之前联系过的“技术顾问”。“技术顾问”拿出一本收藏年鉴,指出上面印着的首席专家余某字样和照片的人,就是公司的文物鉴定专家“余老师”,并把张先生夫妇带到了“余老师”办公室。

  “余老师”将张先生带来的花瓶翻来覆去看了十几分钟,并用放大镜观察许久,最后给出了结论,称该花瓶是具有900多年历史的宋朝官窑,非常稀有,可能价值一两千万元,并建议张先生夫妇在其公司进行拍卖。此后,该公司的员工不停地打电话游说张先生,最后双方以3万元拍卖费达成一致。8月6日,张先生交齐了3万元的拍卖费,并与该公司签订了秋季拍卖的合同。

  原定于10月份举行的秋季拍卖会被公司推迟到12月举行,但后来却被告知花瓶没拍卖出去。2015年初,张先生要求公司退还3万元的拍卖费。公司以花瓶流拍且已签订了拍卖合同为由拒绝退钱,并通知张先生拿回花瓶,否则将每天收取20元保管费。

  2015年8月,张先生将花瓶拿了回来,其间一直跟公司讨要拍卖费。2016年6月10日,讨要拍卖费不成的张先生觉得自己可能被骗,于是向天河警方报案。

  骗子打造“文化公司”并包装“鉴宝专家”

  接到张先生的报案后,天河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随着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展开抓捕行动。2017年7月9日,专案组民警赶至江苏省南通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某(男,28岁,安徽人)。2017年7月19日,民警在越秀区人民北路一楼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男,72岁,广州人)。2017年8月8日,民警在天河区黄埔大道某大厦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女,27岁,广东湛江人)。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丁某(男,41岁,江西人)迫于压力,于2017年11月7日向天河警方投案。

  经初步调查,该公司主要利用市民群众对藏品拍卖交易不了解,且容易被高额定价诱惑,诱骗事主来公司进行所谓的“文物鉴定”,骗取服务费。该公司经营者丁某先将公司包装成专业、高大上的文化公司,交由团伙成员何某经营,且将负责“鉴定”的余某包装成专家学者,然后通过制作公司网站、搜索平台关键词置顶等方法,寻找客源。

  该公司自2014年开业至被天河警方查获,没有为事主成功卖出一件藏品,聘请的“鉴定专家”余某没有国家文物管理部门认可的鉴定资质,且该公司所进行的文物、艺术品交易,也没有取得国家文物管理部门许可。该团伙以此手法诈骗作案多宗。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等4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贴士

  正规鉴定机构不对文物估价

  天河警方提醒市民群众特别是文玩收藏爱好者:需要对藏品进行鉴定时,应到国家正规的文物鉴定机构,不要轻信持有非国家文物管理部门颁发的鉴定资格证书。正规的文物鉴定机构对文物鉴定收费低,且只鉴定年代,不对文物进行估价,鉴定过程需由两名以上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师进行。(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陈辉鹏 张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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