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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阅读:905 次 作者:辛军 来源:苏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0-01-14 15: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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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要基础,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治理的主要目标。苏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苏州市制定《关于完善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各级综治部门加强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社会治理联动中心建设,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政法机关加强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建设,强化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发挥保障作用。

  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实战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设立实体化运行的联动中心;逐步建立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的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系统,打造信息共享联调联动共用平台。加强社情民意“直通车”建设,加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为了更好地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个案和涉众型信访突出问题,苏州近期设计了矛盾纠纷化解“融和智库”,依托苏州市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运行,动员、引导和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有效预防和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通过遴选多领域的专家人才作为智库成员,通过系统平台匹配相应专家,按照推荐和自愿相结合、指令式和自选式相结合的原则,组成工作小组,对纳入“融和智库”推动化解范围的部分矛盾纠纷开展化解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为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完善政策、依法行政、化解矛盾提供参考。同时,将推行实施“融和智库”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与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相结合,与其他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组织和力量相结合,形成强大合力,统筹协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目前苏州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以司法机构用法律规范为手段的司法化解机制,以国家行政机关或准行政机关用行政规范为手段的行政化解机制,以社会组织、专业性社会机构用行业规范、职业规范、道德为手段的社会化解机制,以基层社区组织与社会名流用道德、乡规民约为手段的社区矛盾化解机制。人民调解制度体现了“法安天下、德润民心”“和为贵”的优良传统文化。苏州以构建社会自治型的人民调解为方向,改变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逐渐过渡为社会自治的模式。同时完善公共服务型的行政调解,促进调解机制的法治化、专业化,提高社会的有效参与度。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离不开党的领导,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是社会治理中最基础的元素。苏州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党建带社建”,建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室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三大”服务平台,培育好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三支”主力队伍。通过统筹政府、社会和各方力量,形成协同效应,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标签: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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