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金顶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件,行政拘留1人。
1月15日22时21分,兰坪县人民医院保安杨某才电话报警称:“在兰坪县人民医院的急诊科有酒醉的人在闹事。你们来处理一下。”要求处警。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兰坪县人民医院一楼急诊科现场。经了解,报警人杨某才声称有人酒醉后将一楼急诊科大厅的消防栓玻璃砸坏。民警经现场巡查,发现一名右手流血受伤的男子,该男子自称叫胡某某(男,27岁、湖南省邵东县仙槎桥镇人),在金顶的富强搬运部工作。胡某某承认将消防栓外的玻璃砸坏。因嫌疑人右手需要包扎,民警告知胡某某先配合医生进行包扎。并当场口头传唤胡某于次日到兰坪县公安局金顶派出所配合警方调查。经民警询问,胡某某对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违法人员还胡某某行政拘留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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