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进一步放宽了考编年龄限制,打破了35岁门槛。四川省眉山市、遂宁市将事业单位的招聘年龄放宽到本科38周岁及以下,研究生43周岁及以下;上海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执法类公务员公告,报考条件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九派新闻10月10日)
今年1月,四川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就业领域改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事业单位适当放宽招聘年龄条件,鼓励企业放宽用工年龄限制,成为“破冰先锋”。上海、江苏、深圳等地也涌起年龄限制松绑浪潮,正为无数“35岁+”推开就业大门。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更是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助力。
近年来,关于取消35岁招聘限制的呼声越来越高,35岁的职场门槛与社会发展趋势不相适应,易造成就业市场内卷、人才浪费与断层。对于大龄求职者而言,尽管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出众的工作能力,面对招聘单位的年龄限制也只能望聘兴叹。
公务员考试35岁的年龄限制最早始于1994年原人事部发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35岁就成为了招聘市场对于年龄要求的“基准线”。30多年前设立的“35岁门槛”,已不适应当前我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时代发展要求。一方面,35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关键期,一旦因年龄被用人单位拒聘,整个家庭都可能陷入经济困境。另一方面,35岁以上群体本是职业黄金期,因年龄限制而无法就业,造成严重的人才浪费。此外,加剧了职场内卷,“35岁危机”成为造成一些年轻人心理焦虑的重要原因。
打破“35岁门槛”,恰恰是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金钥匙”。对于劳动者来说,既能摆脱“年龄焦虑”,又能释放终身职业潜能。对就业市场而言,既激活了大量“沉睡” 的优质人力资源,也解决了“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问题。35岁以上群体往往兼具工作经验、技术攻坚等优势,是“经验+创新”的复合型人才,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着实是一笔价值不菲的人力资源财富。从社会工作角度来看,“35岁+”在舆情应对、群众工作等方面,满意度得分普遍更高。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我国就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四川、上海、江苏、深圳等地的“破槛”行动,正是对国家政策调整的迅速响应。
打破“35岁门槛”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首先,对年龄限制进行松绑,从制度刚性到弹性包容,都要进行政策的“破冰式”调整,让政策“先走一步”;其次,在政策引领下完善法律保障,修订《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年龄歧视;再次,转变用人单位人才认知,算好“经验溢价”的经济账,实现人才招聘的去偏见化;此外,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推进从“年龄崇拜”到“能力本位”的认知转变,实现从“年龄筛选”到“能力适配”的就业生态转型。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破除年龄歧视绝非降低用人标准,而是重建“以能力论英雄”的公平竞技场。如此,我们迎来的不仅是人才结构的优化,更是全社会对“德才是举”价值观的弘扬。打破“35岁门槛”,拓宽让英才鱼贯而入的通道,终将成就一个“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盛世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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