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wdwxtg@qq.com 论文发表QQ:329612706 微信:lianpu13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人物 文学
  • 正文内容

索尔•贝娄&菲利普•罗斯: 美国知识分子形象的双杈树

阅读:1493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6 08:49:10
基本介绍:

  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美国作家。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在蒙特利尔度过童年。1924 年,举家迁至美国芝加哥。父亲是从俄国移居来的犹大商人,贝娄是家中四个孩子中最年幼的一个。1976年索尔·贝娄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作品被认为“融合了对人的理解和对当代文化的精妙分析”,瑞典皇家学会授奖时特别提及他的小说《抓紧时光》,认为是现代典型作品之一。贝娄被认为是美国当代最负盛名的作家之一。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1933年3月19日—),美国作家。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1954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巴克内尔大学。罗斯1955年获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教英语,同时攻读博士学位,但在1957年放弃学位学习,专事写作,以小说《再见吧,哥伦布》(1959)成名(该书获1960年美国全国图书奖)。罗斯曾多次提名诺贝尔文学奖。并获得国家图书奖、福克纳小说奖、普利策文学奖等重要奖项。

  依题材划分,权且称为知识分子小说吧。《儒林外史》之后,中国相关题材小说基本上就是一片空白。(胡适非常推崇《儒林外史》“我常说,《红楼梦》在思想见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比不上《海上花》,也比不上《儒林外史》,——可以说,还比不上《老残游记》。”——胡适致高阳的信)。《青春之歌》、《牧马人》、《天云山传奇》等一批小说的主角是虽是知识分子,但故事背景与情节远在校园或学术生活之外,其社会学意义更在文学价值之上;钱钟书的《围城》梅开二度,主流评论界似乎并不买账;贾平凹的《废都》一纸风行街谈巷议,却没能堂而皇之地登上评论家的台面。

  近观当下,国内作家圈子里似乎有“写而优则教”的现象,小说写出名气了,就去大学校园谋个教授职位以慰平生,像是舞文弄墨的人生赛跑终于撞到终点红线,即便还有作品,也还是当初熟悉经验的翻新,依旧徜徉于乡村、怀念狼,同情盲人按摩师等等,总之依旧充满情怀地盘恒于社会低层,偌大的院校隐退到了他们的观察焦点之外,似乎审视一下知识分子生活,教授的桂冠就会开裂,好不容易混进来的避风港就会摇晃一样——实际上呢,他们的人文视野和知识结构无法支撑起与知识分子称号相匹配的精神探险式的文学创作。

  我们提倡文化自信,自信的重要体现就是能够认清自己的短板,同时欣赏和学习别人的长处。看看西方大学里的文学教授(诺贝尔文学奖名单里有一大堆),学者、诗人、哲学、文艺评论家、小说家、戏剧家、社会活动家、明星、绯闻制造者等等,他们身兼多重角色于一身,能量之大、才艺之丰沛令人惊叹。中国名教授中三头六臂的委实不多,大名鼎鼎头戴一大摞子博士帽的胡适的巨大成就其实是在社会活动领域;他在文学史和哲学史上有一定造诣,文字平白晓畅,自成一家,但是毕竟浅显缺乏深刻学术力道,也没有斐然文采,的的确确如他自谦的“但开风气不为师”。

  索尔·贝娄和菲利普·罗斯都是当代美国文学大师,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大学任教,算是典型的知识分子。他们的才艺虽没有罗素、萨特那么炫目,但颇能体现美国知识阶层写作的风貌。《赫索格》主人公赫索格写给知名人士的书信直接反映了他对人类社会和文明的极大关注,他思考的诸多问题包括:从德国存在主义到俄国神秘主义,从加尔文教派到黑色穆斯林教派,从蒙田、帕斯卡尔、康德、费希特到尼采、斯宾格勒、海德格尔、艾森豪威尔、史蒂文森和马丁路德金。

  20世纪60年代以来,贝娄“无疑是当代美国小说家中被评论最多的人”。国外评论家给贝娄贴的“标签”可谓五花八门,称其为现代主义者、后现代主义者、叔本华主义者、赖希信徒、斯坦纳信徒、存在主义者、后存在主义者、浪漫主义者、城市浪漫主义者、自然主义者、社会现实主义者和德莱塞式的现实主义者等等,不一而足。作为活着的文学地位最高(几乎没有之一)的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可能没有像索尔·贝娄那样炫耀自己的哲学藏品,却将自己的丰富的哲学理念融入到小说中去了。

  索尔·贝娄和菲利普·罗斯是美国知识分子文学(以我的江湖路数,权且容我这么叫吧)的两位创造者。以往人们熟悉的是海明威和福克纳笔下的人物形象,如今一群从未出现的人出现在文学视野中——文学之林中的这棵奇异大树枝繁叶茂,摇曳生姿,树冠下面两根巨大的树杈就是索尔·贝娄和菲利普·罗斯。涉及索尔·贝娄就自然联想起菲利普·罗斯,反之亦然,而最初我将索尔·贝娄和菲利普·罗斯联系在一起,其实源自胡乱翻书的一闪之念,源自他们笔下赫索格教授和凯普什教授以及祖克曼教授让人有些不齿又有些让人艳羡的情爱冒险故事。

  如果一定要拿出各自的一部作品来相互对映,不嫌唐突冒昧的话,那应该是《赫索格》和《欲望教授》。主人公赫索格是一位大学教授,他学识渊博,善良敏感,但与现实社会格格不入。他结过两次婚,离了两次婚。第二位妻子马德琳与他的好友鬼混,把他赶出家门。他回到童年的故居,拿走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支旧枪。他想杀死马德琳与瓦伦丁。但看到瓦伦丁在耐心地为他的小女儿洗澡后,他又丧失了杀人的决心。不久,他出了车祸,警察发现了他的枪,扣留了他。他哥哥替他付了罚款,他才被释放。处于中年时期的赫索格感到困惑不解,头晕目眩,精神崩溃,而无能为力。最后,赫索格与情人雷蒙娜回到乡下的住所,在爱情和大自然中找到了归宿。

  《赫索格》的情节非常简单,但是,旁逸斜出,敷衍铺陈,总体来说,不如《欲望教授》那样紧凑明朗更像是一本街头杂志引人入胜,格调更沉郁缓慢;虽然双方都使出了高超的创新性的文学技巧,《赫索格》也不如后者那么炫目放纵,张力十足。《赫索格》着重描述一位中年犹太知识分子寻求心理平衡,试图寻找立足之地的过程。赫索格不断神经质般的随时随地地写信(我由此猜测索尔·贝娄可能的写作习惯,尽管没有十分充足的依据),在疯狂的冥想之中进行深刻的精神探索。他用文字或是在头脑中写了无数封的书信来发泄心中的积郁,但一封也没寄出。一些信件是关于赫索格自身的经历和体验,另外一些则是关于抽象理论和抽象世界的,因为作为一个备受折磨、无法适应时代的高级知识分子,赫索格不仅关注自身的问题,也关注周围的人,更关注整个人类的困境与出路。贝娄选择一个同化于美国知识界的犹太知识分子作为典型来描绘和剖析他的精神面貌,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时代的风貌。数以千计的美国读者写信给贝娄,反映说赫索格就是他们生活的写照,这足以体现了赫索格就是美国上世纪60年代知识分子精神危机的缩影。

  《欲望教授》是美国犹太裔作家菲利普·罗斯于20世纪70年代创作的“欲望系列”小说之一。凯普什大学期间获得富布赖特访学机会(我联想起索尔·贝娄和菲利普·罗斯先后共同获得的古根海姆基金会的支持),前往英国研究亚瑟王传奇和冰岛传奇文学,但欧洲的文学进修变成了情欲之旅。他认识了两个瑞典女郎,终日沉迷在疯狂的性爱游戏之中,让年轻人最狂野的性梦想变成了真实。他向往这样的生活,却又心存恐惧。他担心纵欲寻欢将毁掉自己的前程,于是“逃”回美国,到斯坦福大学继续完成研究生学业。但他未能潜心修学,而是与迷人且浪漫的海伦热恋、结婚。之后却发现妻子沉湎于年轻时疯狂恋情的记忆中难以自拔,婚姻以失败告终。离异后,他独居纽约,学术上渐渐取得了成就,后来他与美丽善良、通情达理的女教师克莱尔同居,找到了新生活的港湾。然而再一次面对婚姻时他退缩了,害怕自己的感情难以维持。小说结束时,凯普什仍迷失在对现状的焦虑和对未来的恐惧之中。

  谙熟卡夫卡名作《变形记》的文学教授,最后在《乳房》中经历了象征性的变异。(当当网书评)索尔·贝娄比菲利普·罗斯大十八岁。两人从孩提时代起就生活在美国(索尔·贝娄出生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郊的拉辛镇),血管里流着犹太人的血液,他们的高产作品都具有一种类似的“犹太人+移民受害者+二战幸存者+晃来晃去的人”的叙事要素与特征。不难理解,在这些特征要素中,最关键的是《晃来晃去的人》(贝娄同名小说),因为犹太人颠沛流离的困难历程,关乎身份、心理、文化认同的迷茫与焦灼所产生的特殊状态。体现于索尔·贝娄作品中知识分子主题三部曲就是:寻求、逃离与同化。赫索格教授说自己的父亲是彼得堡的移民,酿酒商。这些都是和现实生活中索尔·贝娄身世相吻合。而“被缚的祖克曼”三部曲(《鬼作家》、《被释放的祖克曼》和《解剖课》),中的作家内森·祖克曼也颇有罗斯本人的影子。祖克曼这个作家的个体生存状态投射出美国国家和整个时代风云流变的诸多面貌,现实生活中的普利普·罗斯也如同他笔下的祖克曼一样,因为对家庭,家族,犹太教的反叛而陷入困扰。

  如果说贝娄等犹太作家在小说中更多地体现了对犹太传统文化的继承和缅怀,那么罗斯则以莫大的勇气揭露了犹太文化中的不足与丑恶,体现了对本民族文化的背离与反叛。罗斯刻画的反叛意识集中体现在犹太社会中个人与家庭、自我与社会、传统与现代、父辈与晚辈之间复杂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冲突。当其他犹太作家竭力保持传统的身份意识与自我意识时,罗斯则站在另一个方向消解传统的核心问题,以一种喜剧的色彩揶揄最为严肃的身份问题。(网络资料)有位文学大师说,一个人即便是人生经验到七岁戛然而止,也并不妨碍他成为作家,如果他有成为大作家的天赋的话——这话没错,但他一定少了一扇窥视人性的最佳窗口,也是吸引读者的元素——性。索尔·贝娄和菲利普·罗斯笔下人物的最大公约数就是“色”抑或欲望——只是他们写出了人性深度而已。以性为切口探视人性,可能与索尔·贝娄和菲利普·罗斯丰富的情感经历有关。

  1937年,贝娄读大学期间与第一位妻子结婚,1974年,贝娄与罗马尼亚出生的西北大学数学教授亚历桑德拉的结合则是第四段婚姻了。1986年,贝娄爱上了比他小43岁的珍妮丝·弗里德曼,并开始生活在一起。罗斯的第一任妻子是玛格丽特,两人于1963年离婚,1968年,玛格丽特死于一场车祸。罗斯小说中很多女性形象的灵感来源于她。罗斯的第二任妻子是英国女演员克莱尔·布鲁姆,他们于1990年结婚,1995年离婚。当然,经验只是写作的前提条件而非必然条件——另一位以结婚——离婚——家暴循环往复乐此不疲而臭名昭着的“海明威第二”诺曼·梅勒,就似乎对于性和情爱本身并没有太多的书写兴趣。 2007年,罗斯获得首届索尔·贝娄奖。

  这似乎冥冥之中验证了他们之间的精神关联。中文版《赫索格》的前言中就有菲利普·罗斯的《重读索尔·贝娄》,算是对这位前辈作家脱帽致敬吧。除了犹太作家、大学教授,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交集,尽管有时空的交错,也似乎润滑了他们的文学交流:都是芝加哥大学校友,都获得过古根海姆基金会奖金,且都有一种“舍身甘为万矢镝”,半自传体写作的勇气。

  总之,知识分子文学的精髓在于观念思辨和精神冒险,高屋建瓴又深邃洞幽,往往溢出文学之外,汇入政治意识形态,并成为时代思潮与文化的重要成分。相比之下,他们丰富的私人生活反倒成了整体文学活动的一部分,留给后世的巨大的解读空间,和评判素材。


标签:知识,作家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