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所谓的“射墨”创作作品,其丑陋扭曲的墨迹很难称得上书法艺术。如果非要跟艺术扯上点关系,这种哗众取宠的表演,倒是可以归类为“行为艺术”。
书法,归根结底是文字形态美的艺术表现形式,理应给人以美的享受。而“射墨”作品没有美感,相反看起来还很粗陋,说污染观众的视觉并不为过。
另一方面,这种表演形式怪诞夸张,若大肆宣扬和展示这种行为,有损公序良俗,更亵渎了中国传统书法艺术和传统文化,可能会给文化创新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书法艺术确实需要创新,比如使用现代书写工具写中国传统书法等。但创新不等于乱来,把颇具审美雅趣的书法艺术搞成审丑的注射器射墨表演,完全偏离了书法艺术创作,这不是创新,是变相抹黑娱乐化中国书法艺术。如果放任“射墨”“丑化书”之流登上书法艺术大雅之堂,势必影响国人的审美观,拉低对书法艺术的欣赏水平。
艺术创新必须尊重艺术规律。包括“射墨”在内推崇粗陋的所谓书法创新,应予以警惕,早点把这种行为、这类作品驱走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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