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多措并举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一、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力度。2015年以来,全市财政预算共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287.6万元,积极争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活动。2012年市级安排20.9万元支持我市举办第七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安徽省主场城市活动,2013—2014年我市连续两年举办华佗五禽戏养生健身节活动,安排活动经费共计199万元。
三、加大华佗五禽戏普及推广支持力度。2015—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华佗五禽戏普及推广经费总计130万元,主要用于华佗五禽戏普及推广工作。
四、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项目纳入亳州市财政事后奖补支持范围。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对省级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项目,单品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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