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至15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验收组第十组来我州,对我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进行实地验收。
在验收反馈会上,州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翠玲作表态发言,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勇主持反馈会。
在我州期间,验收组听取了我州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査阅了创建工作档案资料;实地检査了昌吉市建国路街道星光社区、州图书馆、州文化馆、昌吉市滨湖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阜康市图书馆等11个公共文化设施。
验收组通报的反馈意见显示:昌吉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坚持“四个导向”,以高度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意识,推进昌吉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全面达到或超过了创建标准要求;全州人均文化事业费高于全疆平均水平;启动了公共文化数字化、社会化建设;创作、培育、打造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品牌,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李翠玲表示,我州将以此次验收为新起点,全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迈进,针对此次验收提出的建议和薄弱环节,要高标准抓整改,严要求抓落实;要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具体责任,统筹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聚焦重点难点,实施精准发力;要完善机制体制,深化创建成果,为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享受高标准、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而继续努力。(记者 郑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