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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阅读:1197 次 作者:朱冬香 来源: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1-13 11:09:00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文艺网分享的政策解读资讯。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要求,现将《自治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及执行标准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深层次改革,建立健全自治州政务服务体系,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自治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制定过程中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放管服”措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委办公厅印发的《自治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新党厅字〔2018〕66号),围绕“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的要求,就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标准,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的水平。

  《方案》就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硬件设施、服务项目、内部管理等四方面提出了规范化的标准,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和验收。

  二、《方案》目标任务

  《方案》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切实解决我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缺乏统一标准、事项进驻不全、办理程序不规范、硬件设施不健全、内部管理不到位、便民服务不便民的问题,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均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统一集中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真正使便民服务中心成为为民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建立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三、《方案》中心建设规范化标准

  首先是便民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规范化。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接受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及监督考核,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主要领导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个方面是硬件设施的规范化。在落实服务场所、窗口设置、办公设备、便民设施、公开设施、环境格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投诉电话全面公开,方便群众咨询、办理各项业务,畅通监督投诉渠道。

  第三个方面是服务事项规范化。要求各县市将能下放到乡镇(街道)受理或办理的事项一律下放,按照“便民利民、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税务、商信、户籍管理、民政、社保、卫生、计划生育、市场监督、司法、水电暖等62项服务事项,纳入了第一批进驻中心的服务事项指导目录,通过设置部门服务窗口和全程代办综合窗口办理服务事项。

  第四个方面就人员管理、流程管理、制度管理等三个方面的内部管理提出了规范化标准,便于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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