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通知》提出,拓展社会办医空间,到2020年,全市按照社会办医院床位数比例高于30%、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大于1.8张的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对新增或调整医疗资源的地区,包括新建城区等,各级政府要支持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通知》明确,要规范社会办医审批,优化审批程序。根据省卫健委制定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实施细则要求,优化规范各项审批条件、程序和时限,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做好规范审批权限、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大型设备配置,落实医保同等待遇等工作。
据了解,《通知》是为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7〕68号)精神,推动我市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