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绣传承人教融水留守妇女苗族刺绣工艺;侗族大歌国家级传承人为三江小学生上侗族大歌课;戏曲传承人培养众多中小学生戏迷……自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以来,广西多措并举壮大非遗传承人队伍,非遗传承人开展的传帮带活动精彩纷呈。
作为民族文化传承的“活化石”,非物质文化遗产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广西有关部门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传承人的支持和保护力度,通过增加投入、搭建平台、加强培训、政策扶持、招商引资和牵线搭桥等方式,让非遗传承人在各自领域施展所长,充分实现他们的价值。了解到,目前广西建立了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迄今已有49人被评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555人被评为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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