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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 ———创新政策篇(七)

阅读:991 次 作者: 来源:新即墨报 发布日期:2019-04-22 10:36:45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文艺网分享的政策解读资讯。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优惠内容: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通过认定的“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

  享受主体: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享受条件:1.申请认定的企业,其从事的业务应属于下列范围。(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服务等。(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上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的具体适用范围详见《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2.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独立法人企业。(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3)已经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并按时报送数据。(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5)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6)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后续申报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支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优惠内容:对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享受主体: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的企业。

  享受条件: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创新水平。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3.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4.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5.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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