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优惠内容: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年托管服务小微企业100家(含)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对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年择优给予5万元资助。
享受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享受条件:可参考2018年申报条件:1.申请资助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属于青岛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2.申请资助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当具有合理的人才结构,至少具有3名以上的专利代理资格人员。3.被托管的小微企业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1件以上发明专利或2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4.申请资助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年应为100家(含)以上的青岛市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并有一定托管成效。后续申报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川公网安备 51190202000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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