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固原市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固市监发〔2019〕50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印发背景
为持续规范我市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秩序,严厉打击美容美发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消除化妆品市场安全隐患,营造放心安全的化妆品消费环境,根据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整治目标
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为目的,以提升质量、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目标,使相关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化妆品经营规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的美容美发机构。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频发或在日常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对象,以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进口化妆品为重点产品。
四、检查内容
(一)索证索票。督促美容美发机构严格执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一是检查经营或使用的化妆品的合法性,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家批准文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通过省级备案;二是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索证是否包括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是否按产品批次索取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三是检查是否实行台账管理,台账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
(二)标签标识。督促美容美发机构严格执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一是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二是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
(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安排8个月时间,从4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4月15日)
要求各县局(分局)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高监管和执法效能,做到靶向性强、实效性高。4月15日前完成。
(二)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5月31日)
要求各县局(分局)对辖区内美容美发单位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健全美容美发机构档案。各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排查潜在性安全风险,问题和隐患突出的要进行整改。5月31日前完成。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11月15日)
要求各县局(分局)要结合摸底调查、群众举报、日常监督检查、企业自查自纠及监督抽样等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美容美发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加大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拓宽案件来源,严厉打击经销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化妆品非法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11月15日前完成。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要求各县局(分局)对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潜在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梳理提出化解消除整治的具体措施,市局结合年终考核将对各县局(分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11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