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高新区将于近期开展第三批苏州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六批苏州高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定工作。
据了解,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要求为苏州市域内具有百年以上,且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持续至今,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具鲜明地域特色或独到技艺及风格的项目,形式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传统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传统手工艺和制作技艺,传统医药、食品及其制作技艺,传统礼仪、节庆民俗等等。
此外,此次高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要求为高新区已公布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各项目从业者,申请人需要有明晰传承谱系,从业20年以上,并有意愿继续从事相关项目传承保护工作,在行业内公认具有较高艺术或技艺水平,或掌握某种被确认为是稀有或特殊的传统艺术或技艺。
据介绍,通过此次申报,将使高新区非遗名录和非遗传承人体系得到进一步充实,也为申报后期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及传承人奠定基础。据悉,两项申报的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底和7月底。(记者 文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