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藤摸瓜,查出学术造假“窝案”,揭开一条隐私的论文造假“灰色产业链”,并不意外。因为,公众早就隐约感觉到泛滥的论文造假的背后一定有隐藏得很深的潜规则,揭穿它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但需要下很大的决心,也需要一定的勇气,最关键的是需要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四大国际出版集团撤稿中国作者百余篇论文成了一枚重磅炸弹,轰动学术界,终于迎来了一次“学术打假”行动,揭开了论文造假背后的“灰色产业链”。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论文造假严重到这种地步,不只是少数人寡廉鲜耻、投机取巧、厮文扫地,还暴露第三方机构缺乏诚信和自律,竟然打着“润色论文”的幌子,大肆买卖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为虎作伥,污染了学术环境和风气――如果没有第三方机构帮忙造假,少数人也不会“走捷径”,学术风气也不会被破坏,就此而言,第三方机构造假无疑是论文造假的罪魁祸首。
其实,第三方机构造假的手段并不高明,主要是通过“同行评议意见被伪造”骗取发稿机会。擅自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伪造了通讯作者电子邮箱,随后委托其第三方投稿。第三方在投稿推荐审稿人环节伪造审稿人邮箱,从而掌控此邮箱并向编辑部反馈编造的审稿意见,然后提供虚假审稿意见,获得通过。这样的造假手段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却能轻易骗过重重关卡,令人错愕。
抽丝剥茧,发现学术论文造假泛滥的背后竟然出现了法律真空――明知第三方在捣乱,但无法处理,由此发现,规则缺失也成了学术论文造假的“好帮手”,这是无比尴尬的问题。难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说:“科研失信的学术氛围会像重度雾霾一样,让整个学术界集体窒息。”学术论文造假成了法外之地,并通过造假还能获得滚滚利益,第三方机构怎能不欣喜若狂?
所以,打击学术论文造假,不只是社会舆论一头热,还要建立严格的规则制度,以严格的制度打击学术不端行为,斩断乃至摧毁论文造假“灰色产业链”。一来发现当事人故意造假,坚持零容忍,一律除名出局,以此震慑造假者,二来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造假也要采取凌厉手段,将其列入黑名单,从此不能再染指这一行业,三来要补上法律短板,使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尤其是第三方机构造假有法可依,不至于发现了问题也束手无策,第三方机构才会“变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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