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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起点中文跳槽爱奇艺文学 跳槽者因违反竞业限制被判赔20万

阅读:1358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23 16:55:09
基本介绍:
来源:上海法治报
  刘先生曾是起点中文的责任编辑,当他跳槽到爱奇艺文学后,却被老东家告上了法庭。原来刘先生在原单位曾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合同,为此起点中文网向刘先生索要高达30余万元的违约赔偿金。于是,刘先生将老东家告上了法庭,要求不支付这笔违约金。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刘先生在2009年7月经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起点中文网,担任责任编辑。他还与起点中文网于2012年7月21日签订保密、竞业限制、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以下简称“涉案竞业限制协议”)。2015年,刘先生合同到期后,就离职跳槽到了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众源公司”)担任总监。
  起点中文网表示,其主要业务是从事网络文学的阅读与写作经营,这与爱奇艺文学从事的经营项目类似。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是爱奇艺公司旗下的公司,刘先生实际是为爱奇艺文学提供工作,这违反了涉案竞业限制协议,应按该协议的约定返还已领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
  对此,刘先生则认为,自己并非“两高一密”人员,涉案竞业限制协议不具法律效力。且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领域仅是文学,而不包括视频业务。而他到了上海众源公司从事的是视频相关工作,所以即使涉案竞业限制协议有效,自己也未违反该协议。但刘先生无法出示自己从事视频工作的证据。
  最终法院认为,在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中,刘先生与起点中文网之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且劳动者掌握了被告的核心资源,竞业限制协议系合法有效。考虑到众源公司与爱奇艺文学的关联性,刘先生对于总监职位的具体内容也未充分举证,故法院确认刘先生在爱奇艺文学从事文学传播,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关于违约金,综合竞业限制的期间,以及补偿金,法院认为违约金过高,酌情判定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且刘先生返还起点中文网竞业限制补偿金4万余元。(记者 陈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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