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拥军精神,以诗词楹联为载体弘扬军旅文化、传承红色基因,东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与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联合举办“诗铸军魂”诗词楹联创作征集活动。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东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
协办单位: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书画委员会、白玉兰诗社
二、活动主题
以“诗铸军魂”为主题,通过诗词楹联创作讴歌新时代军民鱼水深情,展现东莞双拥工作成果,推动诗词楹联文化与国防教育深度融合,打造具有东莞特色的爱国拥军文化品牌。
三、征稿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诗词楹联爱好者征集原创诗联作品(含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军属)。
(二)征稿内容
东莞军民故事、红色记忆、拥军典范、退役军人创业故事、部队生活场景等,突出东莞地域特色与军旅文化内涵。(征稿部分内容见附件)
(三)征稿要求
1、艺术上格高,情真、辞美、意新、律严。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诗词用韵:格律诗词(诗默认平水韵,词默认词林正韵,新韵、中华通韵需注明)。
3、楹联作品应符合《联律通则》的基本要求,平水韵、新韵皆可,但同一联中不得混用(新韵需注明);用典、集句须注明出处;单边字数7-21言。
4、力求宏观着眼,小处落墨,知微见著,以小见大,避免空洞及口号式。
5、参赛作品不能有参加过其它比赛的作品,应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套改、AI作品或擅署他人之名投稿。如有以上等违规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禁赛5年;由上述侵权行为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6、本次征稿不收纸质稿件,一律采用电子邮箱投稿。为避免重复劳动作品限投一次,以首次来稿为准,后续投稿不予录用。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诗铸军魂征稿+姓名+类别”(类别指诗词或楹联)】,附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地址。为减轻收稿人员工作量,诗词与楹联作品请分开提交,不得混在一起提交,投错邮箱视为无效作品。诗词投稿邮箱:Chendoctor205.@163.com;楹联投稿邮箱:946964388@qq.com。每人限投诗词2首,楹联2副,多投无效;请使用邮件正文投稿,不接收附件投稿。
7、诗联获奖作品将于“东莞诗联” 和“东莞爱促会”公众号等公示,并与入选作品编入《“诗铸军魂”诗联集》。
8、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来稿一律不退。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获奖作者除拥有署名权和获奖奖金外,所有刊发于各媒体、文集的本次征集来稿,均不另付稿酬。
9、参赛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以上约定。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止。
五、评审机制
本次征稿一律采用盲评方式, 不显示作者任何主要信息,确保公平公正。初评(筛选合格作品)→ 复评(评委甄选投票)→终评(评委打分,综合评审确定奖项)。
六、奖项设置
1、诗词类: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证书)
二等奖5名 (奖金各1000元+证书)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500元+证书)
优秀奖50名 (证书)
入围作品80首 (入围作品与奖项作品一并入集)
2、楹联类: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证书)
二等奖5名 (奖金各1000元+证书)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500元+证书)
优秀奖50名 (证书)
入围作品80首 (入围作品与奖项作品一并入集)
3、特别奖项:设“军旅情怀奖”10名,以奖励现役/退役军人创作诗联作品(颁发证书)
4、最具人气奖:大赛优秀奖以上作品,拟设置网络投票通道,设诗词类及楹联类最具人气奖各3名(颁发证书)。
七、评审标准
思想性(30%)、艺术性(30%)、创新性(20%)、地域特色 (20%)
东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
2026年1月16日